煤炭工业部关于加强
“一通三防”工作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决定
(1987年1月10日 (87)煤安字第53号)
为认真贯彻全国煤炭工业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好部党组提出的三件大事,实现质量达标准、安全再创新水平,统配煤矿1987年百万吨死亡率要降到2.7以下,全国煤矿要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工作,坚决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努力实现统配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比1986年下降10%以上,力争达到30%。为此特做如下决定: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省厅(局、公司)、矿务局、矿的厅、局、矿长对通风工作负全面责任,总工程师直接领导。目前,不少省厅(局、公局)、通风专业人员不足,已严重影响“一通三防”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要求各省厅(局、公司)要尽快充实人员,保证通风专业人员最低不少于2人;产量大、灾害严重地区的省厅(局、公司)应根据情况增加。
通风调度是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加速隐患处理,防止瓦斯事故的重要手段。各省厅(局、公司)、矿务局和矿都必须固定专人。矿要每班,矿务局要每天进行调度,对现场发现的通风、瓦斯、煤尘、火灾等隐患及其处理情况要及时汇报,局、矿长和总工程师要每天审阅调度记录,对问题作出明确指示,传达到现场,并严格执行。
二、加强安全目标管理
各局矿“一通三防”工作都须按部下达的目标,由各级主管通风的领导和通风业务部门负责执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严格检查考核,对实现目标的单位给予奖励。
1987年统配煤矿“一通三防”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杜绝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2.通风瓦斯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分解下达的指标。
3.高、突矿井掘进装备系列化工程项目按期按标准完成部下达的头数。
4.加强瓦斯抽放,提高抽放效益,按期完成部下达的今年瓦斯抽放量计划。
5.自然发火矿井要加强防火措施,减少发火次数,百万吨发火率要降到部下达的指标以下。
6.加强综合防尘,按期按标准完成综合防尘矿井个数。
7.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高,突矿井需要装备隔爆设施的地方,今年年末前要完成50%以上。
8.在籍的矿井瓦斯监测仪表的使用率要高于60%。正在使用的仪器的合格率要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