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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转发邵阳市劳动局《关于邵阳市化工机械厂给非法制造压力容器的企业发产品合格证问题的处理报告》的通知

劳动部转发邵阳市劳动局
 《关于邵阳市化工机械厂给非法制造压力容器的
 企业发产品合格证问题的处理报告》的通知
 (1988年11月1日 劳锅字(1988)6号)


  现将邵阳市劳动局《关于邵阳市化工机械厂给非法制造压力容器的企业发产品合格证问题的处理报告》转发给你们。邵阳市化工机械厂所发生的问题是严重违反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邵阳市劳动局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对有关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湖南省劳动厅及时发了通报。处理是严肃的。
  对非法制造锅炉压力容器,变相出售、转让制造许可证问题,我部曾明文坚决制止,各级劳动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但有的单位和个人为谋取私利仍无视国家的安全监察法规,继续进行非法活动,扰乱生产秩序;个别劳动部门也有某些工作人员贪图私利、滥用职权的现象。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地高度重视,凡是发现有类似情况的,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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