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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

  (十)重视发挥老年人的作用,坚持自愿和量力、社会需求同个人志趣相结合的原则,鼓励老年人从事关心教育下一代、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开展咨询服务、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
  四、发展老年服务业
  (十一)要加强社区建设,依托社区发展老年服务业,进一步完善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今后企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要逐步与所在单位相脱离,由社区组织管理和服务。要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老龄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快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努力形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社区老年服务体系。
  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积极兴办不同形式、不同档次的老年福利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的服务。各部门、各单位的老年服务设施要逐步向社会开放。倡导社会互助,积极开展扶老助困志愿活动。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有关规定,在参观、游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面,对老年人给予优待和照顾。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社区老年医疗保健设施,发展家庭病床,采取定点、巡回、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护理、康复和心理咨询等服务。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保健和卫生科学知识,增强老年人自我预防和保健技能。
  各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部门和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要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体育工作,发展老年文化体育事业。要建立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或活动站。现有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公共体育场所等要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要建立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城区、乡镇的文化站要建立老年文化活动室。要组织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和文化娱乐活动,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各级文化部门要积极组织创作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活动。出版部门要组织出版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各地要重视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广播、电视、网络和函授教育,鼓励和指导社会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兴办各类老年学校。各地老年教育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物质文化生活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使更多的老年人能就近参加学习。
  (十二)老年服务业的发展要走社会化、产业化的道路。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发展老年服务业,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服务机构按市场化要求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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