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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外汇贷款项目审批和管理的暂行规定

  5.参与对外谈判和设备到货的开箱检验。银行要根据借款合同的有关内容参与对外谈判,在使用货币、支付方式等方面,提出有利我方的建议。设备到货时要参与开箱检验,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质量有问题的设备和其它物资,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向外索赔。
  6.对工程进度进行了解和监督。银行要根据借款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和现场调查,注意掌握以下问题:(一)进口设备和国内配套设备是否按计划和订货合同的规定及时到货和安装;(二)建筑工程是否按计划和包工合同的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计划外工程;(三)工程进度与用款进度是否相适应,有无挪用贷款的情况;(四)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现场有无损失浪费现象,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五)生产准备工作是否及时进行,为生产准备的技术人员和工人是否及时招收并进行培训。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促其改进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对违反国家政策法令,不按借款合同办事,浪费外汇资金,情节严重,造成较大损失的,银行要追究经济责任,并采取必要的信贷制裁手段,直至向法院起诉。
  7.银行要参加较大贷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并对企业编制的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决算与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以及项目评估报告进行核对,并及时写出贷款项目竣工小结。
 (二)贷款偿还期。贷款偿还期的管理主要是促进企业尽快达到设计的生产能力,实现预计经济效益,按还款计划及时偿还贷款本息,使贷款安全回收。
  1.对贷款项目要确定专人管理,建立经常性的检查分析制度。项目投产后,专管信贷人员要经常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促进解决。主要应检查了解:(一)引进的工艺、技术、设备有无问题,是否能够达到设计能力;(二)原材料供应有无保证、产品质量能否达到要求;(三)国内外市场与原来预测有无重大变化,销售能否完成计划;(四)是否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利税和创汇收入情况如何;(五)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是否按计划完成。
  2.做好按还款计划回收贷款的准备工作。年初要根据企业提供的还本付息计划,对每笔贷款的到期日进行排队,作出收贷的具体安排。贷款到期的前两个月,银行必须事先通知借款企业,并深入企业检查还款资金(包括外汇额度和人民币)的落实情况,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来源和还款期限收回贷款。
  3.建立到期贷款的催收制度。凡贷款到期,银行须指定专人向借款企业进行催收,借款企业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必须追索担保单位的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偿还。如担保单位不履行担保责任,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银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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