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关于完善增值税征税办法的若干规定[失效]

  5、销售废品、下脚料的收入金额。应抵减“其他扣除项目”的金额。
 (二)扣除税额的计算
  扣除税额可以按当期购入数计算(即:购进扣税法),也可以按实际耗用数计算(即:实耗扣税法)。具体计算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情况核定。
  1、购时扣税法
  扣除税额的计算公式:
  扣除税额=本期扣除项目的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
  (1)本期扣除项目的金额包括:①本期外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燃料、包装物的金额。②本期外购动力的金额。③本期生产领用在“超储积压物资”“专项物资”科目核算的扣除的项目的金额。④本期支付的委托加工费的金额。
  对以“材料采购”科目为主要数据计算扣除的企业还包括:①由基本建设单位转入用“基建拨款”或“基建贷款”购入的扣除项目的金额。②随同引进设备进口的扣除项目的金额。③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扣除项目的金额。
  (2)代收代缴的税额,是指纳税人委托加工的扣除项目,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产品税或增值税税额。
  (3)下列各项不得计入扣除金额:①用于出租、出借周转使用的包装物金额,不包括转作销售收入征税的包装物的金额。②转让、销售扣除项目的金额。③用于生产产品税的扣除项目的金额。④用于对外修理、提供劳务的扣除项目的金额。⑤用于基本建设、专项工程、生活福利设施的扣除项目的金额。⑥转入“超储积压物资”“专项物资”科目的扣除项目的金额。⑦用于生活未随同产品销售的包装物的扣除项目的金额。⑧非常灾害损毁的材料金额和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扣除项目的金额。
  对以“材料采购”科目为主要数据计算扣除金额的企业还包括:
  材料采购过程中,向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个人等收回的材料短缺和其他应冲减材料采购成本的赔偿款项的金额。
  对以各材料科目为主要数据计算的扣除金额的企业还包括:①盘盈的扣除项目的金额。②领用的扣除项目剩料退库的金额。③委托加工产品入库的金额。④各种扣除项目废品、下脚料等入库的金额。
  (4)纳税人将已计入“扣除税额”的扣除项目转让、销售,用于生产非增值税应税产品和非生产项目以及对外提供劳务的,应按照扣除税率,计算补缴已扣除的税额,为简化征收手续,也要采取相应抵减“扣除税额”的办法。
  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转让、销售,用于生产非增值税应税产品和非生产项目,以及用于对外提供劳务的,如果委托加工该项产品所支付的加工费中的应扣税额或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产品税、增值税已计入“扣除税额”,应按照扣除税率计算补缴已扣除的税额。为简化征收手续,也可以采取相应抵减“扣除税额”的办法。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