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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增值税征税办法的若干规定[失效]

  工业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产品,凭委托方所在县(市)税务机关证明,收回后视同自制产品办理。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消费者个人委托加工的产品。其应纳税额一律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如委托加工的产品收回后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产品,凡是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产品税或增值税,均准予扣除。
  对属于代收代缴税款的委托加工的应税产品,应按照受托方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利润-材料成本和加工费的扣除税额)
         ÷(1-增值税税率)
 九、纳税人将已计入扣除税额的外购扣除项目转让、销售或用于生产非增值税产品和非生产项目以及用于对外提供劳务的,其已计算扣除的税额,应按照规定的扣除税率计算补缴。
  纳税人将委托加工的产品转让。销售或用于生产非增值税产品和非生产项目以及用于对外提供劳务的,委托加工产品所支付的加工费的应扣税额和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产品税、增值税,如果已按规定计入扣除税额,应计算补缴已扣除税额。
 十、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包括到外地自销或委托外地代销产品),除财政部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在纳税人的核算地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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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     目   │税率(%)│   征  收  范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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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学纤维      │ 14  │ 指人造和合成的化学短纤维、化学纤维长
            │     │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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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纺织品       │     │
 (1)毛纺织品    │     │ 指毛条、毛纱、毛线(包括纯毛纱、线,毛
            │     │型纯化纤纱、线,毛或毛型化纤与其他纤维混
            │     │纺纱、线)、以及用毛条、毛纱、毛线生产的
            │     │机织品、针织品、纺织复制品和无纺织品,包
            │     │括本色织品、色织品、印染品。
    毛条      │ 14  │ 指纯毛条、毛型纯化纤毛条、毛或毛型与其
            │     │他纤维混纺毛条。
    毛针织品、毛复制│ 20  │ 指用毛条、毛纱、毛线生产的毛针织品、毛
    品、人造皮毛  │     │复制品、人造皮毛和用毛条、毛纱、毛线同棉
            │     │纱、棉型化纤纱、麻纱、蚕丝或化学纤维交织
            │     │的毛针针织品、毛复制品、人造皮毛。
    其他毛纺织品  │ 23  │ 指毛纱、毛线和用毛条、毛纱、毛线生产的
            │     │织品以及用毛条、毛纱、毛线同棉纱、棉型化
            │     │纤纱、麻纱、蚕丝或化学纤维交织的织品,不
            │     │包括毛针织品、毛复制品,人造皮毛。
 (2)其他纺织品    │ 14  │ 指棉条、麻条、棉纱、棉型化纤纱、麻纱、
            │     │蚕丝,以及用棉条、麻条、棉纱棉型化纤纱、
            │     │麻纱、蚕丝或化学纤维(不包括毛型化纤)生
            │     │产和机织品、针织品、纺织复制品、无纺织品
            │     │,包括本色织品、色织品、印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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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装        │     │
 (1)毛料服装    │ 20  │ 指用毛纺织品生产的服装,不包括针织服装
            │     │。
 (2)其他服装    │ 14  │ 指用其他纺织品、皮革生产的服装,不包括
            │     │针织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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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地毯        │ 14  │ 指地毯、壁毯和挂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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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搪瓷制品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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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玻璃保温容器    │     │
 (1)竹壳、塑料壳、漏│     │
    孔金属壳保温瓶 │ 14  │
 (2)其他玻璃保温容器│ 20  │ 指除列举的竹壳、塑料壳、漏孔金属壳保温
            │     │瓶以外的其他各种玻璃保温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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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药品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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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用机械      │     │
 (1)机械手表、秒表 │ 43  │ 包括:成套零部件、整机芯。
 (2)怀表      │ 14  │
 (3)电子钟、表   │ 14  │
 (4)机械钟     │ 20  │ 包括:成套零部件、整机芯。
 (5)自行车     │ 20  │ 包括:成套零部件。
 (6)缝纫机     │ 14  │
 (7)照相机     │ 14  │
 (8)日用机械零部件 │     │
9、日用电器      │     │
 (1)电冰箱     │ 14  │
 (2)电风扇     │ 20  │ 包括:成套零部件。
 (3)洗衣机     │ 14  │
 (4)吸尘器     │ 14  │
 (5)空调器     │ 14  │
 (6)电热器具    │ 14  │
 (7)灯泡      │     │
    100瓦以下普通│     │
    白炽灯泡    │ 14  │
    其他灯泡、灯管 │     │
 (8)其他日用电器  │ 20  │
 (9)日用电器零部件 │ 14  │
10、电子产品     │     │
 (1)电视机     │ 16  │ 包括:成套散件和成套部件。
 (2)录像机     │ 16  │    成套散件和成套部件。
 (3)电子计算机   │ 16  │    成套散件和成套部件。
 (4)录音机、放音机 │ 16  │    成套散件和成套部件。
 (5)收音机、扩音机 │ 16  │    成套散件和成套部件。
 (6)唱机      │ 16  │    成套散件和成套部件。
 (7)电话机     │ 16  │    成套散件和成套部件。
 (8)电子游戏机   │ 16  │    成套散件和成套部件。
 (9)其他电子产品  │ 16  │    成套散件和成套部件。
 (10)电子产品零部件│ 16  │ 包括:电子元器件。
11、机器机械     │     │
 (1)机动船舶    │ 12  │
 (2)农业机具    │ 12  │
 (3)其他机器机械  │ 14  │
 (4)机器机械零部件 │ 14  │
12、钢坯       │  8  │
13、钢材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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