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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电影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企业应严格执行成本开支范围的前提下,划清以下界限:
  一、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
  二、划清影片与影片、影片与电视片成本的界限。
  三、划清影片成本与发行拷贝、素材成本的界限。
  四、划清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的界限。
  五、划清大修理与中小修理费用的界限。
  六、划清固定资产的修理与更新改造、基本建设的界限。
  七、划清本企业成本与外单位成本的界限,按规定为外单位垫付的各项费用,应及时结算收回,不得列入成本。
 第三十四条 电影企业成本费用的核算资料必须正确完整,如实反映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消耗。有关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凭证、帐册、费用汇总的分配表、统计资料等,内容必须齐全真实,记载和编制必须及时,符合财政机关的规定,不得弄虚作假。
 第三十五条 年度终了前,企业必须认真进行财产、物资、商品盘点和清查工作,弄清家底,核实盈亏。对流动资产盘亏盘盈,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报经审核批准后,按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调整成本。
              关于成本计划和成本管理
 第三十六条 企业编制的成本计划,是企业财务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影企业应按以下要求和方法编制成本计划:
  一、电影制片企业应根据国家计划的要求制定题材规划,并据以制定本企业的年度生产计划。在此基础上本着节约的原则,编制年度成本计划;其他电影企业也应根据国家计划和企业生产经营任务的特点,结合上期成本完成情况,编制年度成本计划;
  二、企业成本计划应按隶属关系逐级汇总上报,经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机关审查核定后,由主管部门逐级下达;
  三、企业应将主管部门下达的成本计划分解落实到所属生产经营部门(车间),所属部门(车间)应把企业规定的成本指标列为经济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第三十七条 电影企业成本计划的考核办法如下:
  一、电影制片企业对影片可按全部影片成本计划总额考核。
  二、电影洗印企业和有洗印发行拷贝、素材任务的电影制片企业的洗印发行拷贝、素材等产品部分可按可比产品成本降低额和成本降低率考核。
  三、电影发行、放映企业和电影器材供销企业可按商品流通费计划额的实际降低率考核。
  四、电影机械修配企业,可按成本计划额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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