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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保险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失效]

  按投资总额计提跌价准备的,可不分类列示跌价准备数额。上述投资有市价的,应披露报表日市价总额及资料来源(若报表截止日是法定公休日,应披露报表截止日最近一个交易日市价,下同)。
  (二)分境内、境外同业列示拆出资金的期初数与期末数。
  (三)按下列要求披露应收保费:
  1、按帐龄分类的应收保费

┌───────┬─────────────┬────────────┐
│       │     期初数     │    期末数     │
│  帐  龄  ├───┬───┬─────┼───┬───┬────┤
│       │ 金额 │ 比例 │ 坏帐准备 │ 金额 │ 比例 │坏帐准备│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2、按险种分类的应收保费

┌───────┬─────────────┬────────────┐
│       │     期初数     │    期末数     │
│  险种大类  ├───┬───┬─────┼───┬───┬────┤
│       │ 金额 │ 比例 │ 坏帐准备 │ 金额 │ 比例 │坏帐准备│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应收保费中如有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应在本项目注释中说明。
  (四)按分保公司、帐龄披露应收分保帐款期初数与期末数。
  应收分保帐款中如有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应在本项目注释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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