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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印发《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失效]

  涉及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服务项目,要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内容,公开收件范围,明确办事时限,增强工作透明度。要设立投诉台、咨询窗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服务承诺内容落到实处。
  四、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房地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要积极采用计算机技术,配备适用现代化管理的必要的硬件和软件系统,以提高工作效率,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快信息网络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为政府宏观决策和正确引导市场服务。现有房屋权属档案也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数据化管理。
  五、主动争取相关部门联合办公
  为方便群众办事,有条件的市、县,要主动邀请财税、金融、中介服务等部门、单位进驻房地产交易中心,联合办公,集中提供配套服务。

附件:一、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办事时限及必收要件


  二、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流程图及程序流程各环节职能

附件一: 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办事时限及必收要件

  一、初始登记
  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或土地来源证明;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单位关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
  4.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购买商品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提供)
  二、转移登记
  办事时限:10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房屋权属证书;
  2.房地产转让证明材料(房地产转让合同或协议,法院司法文书,房地产赠与,房地产继承公证书等)。
  三、变更登记
  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房屋权属证书
  2.房屋翻建的批件、名称、房屋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有关证明。
  四、房地产抵押登记
  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房地产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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