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按照《
输欧盟工业家配额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招标类别工业家配额使用价格为协议招标价格。
七、评标规则
公开招标仍采取“价格优先”的竞争性评标规则,具体规定请见《招标办法》及其细则。招标委员会有权将明显背离正常价格水平的标书作为废标处理。
协议招标企业不低于招标委员会确定的最低投标价格投标均可中标。
八、中标保证金:
(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各批次各类别中标价格最高的20%的企业中标保证金为中标金的100%,其余中标企业的中标保证金比例为30%。中标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中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汇款等方式汇到指定银行帐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户名: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帐号:24105643),同时利用纺配电子招标二期系统发送交款凭证,或将书面交款凭证寄至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财务部。(请尽量使用电子方式,为避免混淆,只能在电子方式和书面方式中选择使用一种)(邮编:100021;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2号楼7层;电话:010-67739343;传真:010-67739206、67739204)
中标企业必须将同一招标批次的各类别中标配额的中标保证金一次性交齐,不允许中标企业放弃部分中标类别的配额,而只缴纳部分中标类别配额的中标保证金。对未按规定将某招标批次全部中标类别配额中标保证金汇到指定帐户或汇款不足的企业,招标委员会将取消其该招标批次所有中标类别的中标配额和所有中标类别两年的投标资格。(包括协议招标和公开招标)
中标企业须于2000年12月12日之前将2001年第一次公开招标中标保证金汇至指定银行帐户。
(二)协议招标
协议招标中标保证金的比例为中标金总金额的30%(即中标保证金=协议标确认中标数量×协议标价格×30%)。具体交款方式和银行帐户等与第八条第一款中所列公开招标相同。对逾期未缴纳或未能足额缴纳某类别中标保证金的企业,招标委员会将取消其相应类别当年中标数量以及今后两年的投标资格。(包括协议招标和公开招标)。
各中标企业须于2000年12月12日之前将2001年协议招标中标保证金汇至指定银行帐户。
(三)中标企业在填写中标保证金电子交款凭证或书面交款凭证时必须注明是第一次公开招标或协议招标,以避免出现中标保证金帐目混乱。
九、中标企业可将使用不完的中标配额于2001年7月31日前上交纺配招标办公室,中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未使用但上交了的中标配额将不作为浪费配额统计。对于中标配额浪费率超出《招标办法》及其《细则》规定的标准的企业,将取消其相应类别2-3年投标资格。
十、其他事项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纺织品配额招标办公室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2号楼7层。
电话:010-67739208、67739327
传真:010-67739204、67739206
十二、外经贸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联系电话:
010-65198405、65198183、65198407;
传真:010-65198906
附:2001年纺配协议招标操作说明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
二000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 纺配协议招标操作说明
1、进入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配额招标”栏目下的“纺配协议招标程序”(基于Web界面)。
2、输入用户名和口令(各外经贸委和纺织商会用户名和口令针由EDI中心另行下发)。当各用户的用户密码没有修改时会弹出选择框,提示修改,选“是”,立刻进入修改页面,修改密码。修改后程序不再主动提示修改密码,若用户想再次更新密码,可以进入程序的第一人页面,点“修改密码”再次更新密码;选“否”,可以以后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