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装运集装箱的半挂汽车列车
和厢式半挂汽车列车如何执行《条例》第三十条
第(四)项规定的复函
(〔88〕公交管第141号)
江苏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四)项执行情况的报告》收悉。
《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
三十条第(四)项“大型货运汽车挂车和大型拖拉机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三米”所称的“大型货运汽车挂车和大型拖拉机挂车”,是指普通大型货运汽车挂车在大型拖拉机挂车,不包括符合国家标准《汽车外廊尺寸限界》(GB1589-79),总高不超过四米的装运集装箱的半挂汽车列车和厢式半挂汽车列车。但是如果总高超过四米,应当按照《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
三十二条规定办理相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