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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如何理解的复函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如何理解的复函
西安铁路分局咸阳桥隧工程段:
你段十月七日来函收悉。关于《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
三十条
第(三)项规定中的“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如何理解,经研究认为,其车身前端应以保险杠为界,即大型货运汽车载物时,长度前端不准超出保险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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