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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在各地开设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通知

  为了保证开设专用电话及其网络所需电信声讯设施的质量及其技术标准的统一规范,凡拟开设“1600148”法律服务分台的地市,所需设备和软件,由司法部信息中心统一向信息产业部已颁发进网许可证设备的厂家订购,并组织提供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软件改进(更新)等技术服务,各地不要自行办理。
  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动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顺利开设和推广
  各地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密切合作,精心组织,积极推动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开设和推广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当前主要的任务是尽快启动试点工作。年内每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应坚持既积极又稳妥的方针,因地制宜地选择专用电话组网模式,制定试点方案,要确定一个地市或几个县市作为试点单位,落实试点措施,精心指导和组织搞好试点,摸索经验,抓出成效。明年,各地应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总体发展规划,积极做好专用电话的推广普及工作,同时逐步完善技术,更新设施,抓好队伍,健全制度,规范动作,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基本普及。
  各地在试点和推广工作中,要切实加强领导,司法部和信息产业部近期将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具体部署。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传达、贯彻本通知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增强基层司法局、邮电局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试点和推广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省(区、市)要建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加强对专用电话开设试点和推广工作的规划、部署和指导,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信息沟通,年底前,各省(区、市)要将试点方案报司法部办公厅和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
  各地司法行政部门与电信管理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要建立协调机制,共同制定组网和试点方案,共同进行指导、总结经验和推广提高工作。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电信管理部门着重做好技术改进、设施配置和保证线路畅通的工作;司法行政部门着重做好试点方案,组织试点实施,总结试点经验,指导专用电话服务的工作。
  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和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了解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服务范围、便民利民措施和使用方法,力争了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了解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意义、功能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
  各地要加强请示汇报,努力争取各级党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在建立试点领导小组、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乃至实施相关部门的联合服务等工作中,都要争取党政领导参与和指挥。要积极争取党政部门的理解和重视,采取倾斜政策,对开设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和启动运营的资金投放给予一定扶持,促使这一新生事物顺利、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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