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通知
(1999年6月22日 教究〔1999〕2号)
在世纪之交的重要历史时刻,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以下简称全教会),颁发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动员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以提高民族素质和创新能力为重点,深化教育体制和结构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振兴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实现党的十五大确定的社会主义建设宏伟目标而奋斗。
《决定》和这次全教会,从国际政治经济全局的战略高度出发,着眼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对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将对我国跨世纪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对科教兴国战略的落实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学习贯彻好
《决定》和这次全教会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贯彻全教会精神。要认真学习
《决定》和江泽民总书记、朱镕基总理的重要讲话和李岚清副总理所作的《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的报告,深刻理解党中央、国务院在世纪之交召开这次全教会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教育的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地位,加深理解教育对于增强我国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上来,认真贯彻落实
《决定》,以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和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完成这次全教会提出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