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积极推行两种证书制度。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订的职业分类和职业资格制度相适应,职业教育的有关标准应当与职业资格标准相协调,积极推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两种证书制度。通过学校学业考试和有关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两个方面的考核,促进职业能力的提高。凡所学专业与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所开考专业(工种)相同的职业学校学生,应积极参加当地的职业技能鉴定。各有关部门之间应该加强协调,根据职业学校教育的特点,合理安排和组织考核、鉴定工作。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应建立相关专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点)。
九、提高教师素质,发挥教师作用。各地方和各部门、行业及职业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委《
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职〔1997〕8号),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教师的培养培训和师德建设,切实提高教师素质。要采取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见习和锻炼等措施,使文化课教师了解专业知识,使专业教师掌握专业技能,提高广大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实践能力。要注意从企事业单位引进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或聘请他们做兼职教师。要重视教学骨干、专业带头人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要制定政策,把教师职业的评聘和对教师奖励与他们参加教学改革实绩联系起来,调动教师参加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要提高广大教师对教学改革迫切性的认识,鼓励他们以积极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投身于教学改革中去。
十、加强学校教学管理和改革工作。职业学校要加强教学过程规范化建设和教学常规管理。有条件的职业学校要建立有行业、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专家组成的专业顾问委员会参与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职业学校应专人负责或建立负责招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机构,了解生源情况和劳动力市场的供求信息,进行毕业生跟踪调查,以便及时改进教学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职业指导,建立教育与就业的紧密联系。省部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要在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中挥发带头作用。职业学校要增加对教学工作的投入,要保证用于改善教学条件的经费支出,特别要加强操作能力培训所需设施的配备。要提高现代教育技术水平,加快计算机辅助教学和多媒体教学手段的推广步伐,促进教学手段的逐步现代化。今后对各类职业学校的评估,要把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成效作为重要内容。
十一、发挥行业的指导作用。部门、行业组织应该在职业教育具体目标的确定、专业标准和课程教材建设、开展教学研究和培养专业教师方面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建立和完善所属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机构,从本部门、行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劳动就业的实际需要出发,促进职业教育教学内容与生产实际、行业职业资格标准的联系,制订各类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标准,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