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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修订)[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发布日期:2005年12月2日 实施日期:2005年12月2日)废止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
 (2000年修订。已于2000年7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国家经贸委主任盛华仁签发第7号令予以发布,自2000年9月1日起执行。原《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试行)》同时废止。)


  为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产业升级,提高竞争力,特颁布《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
  确定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的原则是:①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发展前景广阔,有利于开拓国内市场;②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有利于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产业技术进步,提高竞争力;③国内存在从研究开发到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基础,有利于技术创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④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⑤供给能力相对滞后,提高其供给能力,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化,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本着上述原则,当前国家重点鼓励28个领域,共526种产品、技术及部分基础设施和服务的发展。
  本目录是国家引导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改善投资结构以及审批投资项目的主要依据之一。
  有关经济管理部门,要依据本目录,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顺利进行。
  对符合本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0年修订)》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国内外市场需求和供给条件的变化,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选择目录内有可能形成本地比较优势的领域发展,避免盲目重复建设。
  一、农业
  1.动植物优良品种繁育
  2.重大病虫害防治
  3.农作物、家畜遗传基因工程及基因库建设
  4.种(苗)脱毒技术开发
  5.蔬菜、花卉无土栽培
  6.果、茶、桑等多年生经济作物良种繁育及优质产品开发
  7.农作物种子(种苗)繁育、储藏、加工、检验
  8.优质、高产、高效模式化栽培及养殖
  9.先进农业技术开发及推广
  10.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
  11.中低产田综合治理
  12.商品粮、棉、油、糖、肉、毛等衣产品基地建设
  13.旱作农业、节水农业及生态农业建设
  14.天然橡胶种植
  15.草业
  16.水产品生态养殖
  17.秸秆氨化养牛
  18.奶业
  19.牛羊胚胎工厂化生产
  20.农业克隆技术开发
  21.土壤肥力培育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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