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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法监司关于人体母乳不能作为商品经营的批复
卫生部法监司关于人体母乳不能作为商品经营的批复
(2000年5月19日)
上海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人体母乳(初乳)能否视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请示》(沪卫卫监(2000)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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