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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法监司关于人体母乳不能作为商品经营的批复

卫生部法监司关于人体母乳不能作为商品经营的批复
 (2000年5月19日)


上海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人体母乳(初乳)能否视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请示》(沪卫卫监(2000)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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