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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废止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目录(养老保险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废止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000年八月一日)


                养老保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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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号│               │           │       │
├─┼───────────────┼───────────┼───────┤
│1 │劳动部、国务院人事局、内务部关│(58)中劳配字第156号  │1958年5月12日 │
│ │于复工复职的退伍军人在现役期间│(58)国人办发字第545号 │       │
│ │的军龄应当计算为连续工龄的通知│(58)内优字第242号   │       │
│2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复退军人和企业│(59)中劳薪字第108号  │1959年9月2日 │
│ │改组合并原有工人的工龄计算问题│           │       │
│ │的复函            │           │       │
│3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工作人│(61)内人工字第55号  │1961年10月9日 │
│ │员经批准入学学习能否计算工作年│           │       │
│ │限的复函           │           │       │
│4 │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泥木工人连续│(62)中劳薪字第23号  │1962年3月17  │
│ │工龄的计算问题        │           │       │
│5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原在供销社工作│(62)中劳薪字第52号  │1962年4月17日 │
│ │的职工转到国营农场工作后的工龄│           │       │
│ │计算问题给黑龙江省劳动局的复函│           │       │
│6 │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大专学校调干│(62)中劳薪字第115号  │1962年6月24日 │
│ │生工龄计算问题        │           │       │
│7 │劳动部关于已经享受过一次性退休│(62)中劳薪字第138号  │1962年7月17日 │
│ │待遇后又参加工作的人员的工龄计│           │       │
│ │算问题的复函         │           │       │
│8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原手工业生产合│(62)中劳薪字第150号  │1962年7月24日 │
│ │作社职工连续工龄的计算问题的复│           │       │
│ │函              │           │       │
│9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生产自救工人的│(62)中劳薪字226号   │1962年9月3日 │
│ │工龄计算问题给安徽省劳动局的复│           │       │
│ │函              │           │       │
│10│内务部关于家庭生活无依靠的退职│(62)内发字23号    │1962年10月10日│
│ │老、弱、残职工救济工作中若干问│           │       │
│ │题的解答           │           │       │
│11│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调干生的解释│(62)中劳薪字292号   │1962年10月13日│
│ │及工龄计算问题        │           │       │
│12│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调干学生毕业│(62)中劳薪字286号   │1962年10月15日│
│ │后不服从分配的工龄计算问题  │           │       │
│13│劳动部工资局关于调干学习期间的│(62)中劳薪字第318号  │1962年11月3日 │
│ │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           │       │
│14│内务部关于荣校学员办理复员手续│(62)内优字第203号   │1962年11月10日│
│ │后留校学习期间是否计算工龄问题│           │       │
│15│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复关于煤矿井│(62)中劳薪字第339号  │1962年11月30日│
│ │下工人自动离职或者请假逾期未归│(62)会字第69号    │       │
│ │而后又返回原单位工作的工龄计算│           │       │
│ │问题             │           │       │
│16│劳动部工资局、全总生活办公室关│(63)中劳薪字第179号  │1963年6月7日 │
│ │于码头装卸工人的连续工龄计算问│(63)生活字第435号   │       │
│ │题的复函           │           │       │
│17│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季节工转为正式│(63)中劳薪便字第185号 │1963年7月21日 │
│ │工以后连续工龄的计算问题   │           │       │
│18│内务部关于由企业调到国家机关、│(63)内人工字第132字  │1963年8月7日 │
│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工作年限计算│           │       │
│ │问题的复函          │           │       │
│19│劳动部工资局关于手工业生产合作│(63)中劳薪字第269号  │1963年8月12日 │
│ │社的社员转入全民所有制单位后如│           │       │
│ │何计算连续工龄问题给武汉市总工│           │       │
│ │会的复函           │           │       │
│20│劳动部工资局关于民间剧团的演员│(63)中劳薪便字第233号 │1963年8月27日 │
│ │和工作人员转入国营企业后的工龄│           │       │
│ │计算问题           │           │       │
│21│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原在集体所有制│(63)中劳薪便字第491号 │1963年12月30日│
│ │单位工作的职工或社员连续工龄计│           │       │
│ │算问题的复函         │           │       │
│22│内务部关于在革命根据地洪山公学│(64)内人工字第37号  │1964年2月8日 │
│ │等学校学习的时间是否计算工作年│           │       │
│ │限问题的复函         │           │       │
│23│内务部、财政部关于解决企业职工│(64)内城字30号    │1964年3月6日 │
│ │退休后生活困难经费问题的通知 │(64)财文王字156号   │       │
│24│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64)内人工字129号   │1964年7月16日 │
│ │计算问题的复函        │           │       │
│25│内务部关于解放前脱离革命队伍,│(64)内人工字第155号  │1964年8月17日 │
│ │解放后又参加工作的工龄计算问题│           │       │
│ │的复函            │           │       │
│26│劳动部工资局关于街道工业中的工│(64)中劳薪字第342号  │1964年8月20日 │
│ │作人员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           │       │
│27│劳动部工资局关于临时工被录用为│(64)中劳薪字第344号  │1964年8月20日 │
│ │长期工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           │       │
│28│内务部关于农村基层信用社工作人│(64)内人工字第162号  │1964年8月21日 │
│ │员调到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后工│           │       │
│ │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     │           │       │
│29│内务部关于暂列编外的老弱残人员│(64)内人工字174号   │1964年9月3日 │
│ │在暂列编外期间是否计算工作年限│           │       │
│ │问题的复函          │           │       │
│30│内务部关于从集体所有制单位调到│(64)内人工字第180号  │1964年9月18日 │
│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           │       │
│ │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           │       │
│31│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因所在私营企业│(64)中劳薪字第522号  │1964年11月27日│
│ │单位歇业而离职的职工连续工龄如│           │       │
│ │何计算问题的复函       │           │       │
│32│内务部关于手工业合作工厂和手工│(64)内人工字第36号  │1964年12月11日│
│ │业合作社职工提拔为国家干部后的│           │       │
│ │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           │       │
│33│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退职人│(64)内人工字第258号  │1964年12月28日│
│ │员、复员军人参加工作后工作年限│           │       │
│ │计算问题的复函        │           │       │
│34│劳动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处理安置│(65)中劳办访字第42号 │1965年2月15日 │
│ │和精简遗留问题的若干政策界限”│           │       │
│ │的函             │           │       │
│35│劳动部工资局关于演员学习期间工│(65)中劳薪字第81号  │1965年4月4日 │
│ │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           │       │
│36│内务部关于新生公学学习期间是否│(65)内人工字第66号  │1965年4月21日 │
│ │计算工作年限问题的复函    │           │       │
│37│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工作人│(65)内人工字第73号  │1965年5月7日 │
│ │员原在手工业合作社工作的时间能│           │       │
│ │否计算连续工龄问题的复函   │           │       │
│38│内务部关于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65)内发字18号    │1965年9月9日 │
│ │困难救济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解答 │           │       │
│39│内务部关于印发《精简退职职工救│(65)内发字22号    │1965年10月30日│
│ │济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           │       │
│40│内务部办公厅有关退职老职工救济│(65)内城字第148号   │1965年12月23日│
│ │工作中的几个问题的答复    │           │       │
│41│内务部办公室一九六五年六月九日│(66)内城字第41号   │1966年4月1日 │
│ │以后新处理的退职老职工如何救济│           │       │
│ │的函             │           │       │
│42│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半工半读的时间│(67)中劳薪字第94号  │1967年8月12日 │
│ │可否计算工龄问题的复函    │           │       │
│43│国家计委劳动局关于技工、半工半│(72)计劳业字42号   │1972年8月16日 │
│ │读等学校学员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           │       │
│ │函              │           │       │
│44│国家计委劳动局关于轮换工的工龄│(73)计劳业字7号    │1973年1月20日 │
│ │计算问题的复函        │           │       │
│45│国家劳动总局办公室关于“亦工亦│(80)劳险便字41号   │1980年7月19日 │
│ │农”工人被招工、顶替后工龄计算│           │       │
│ │问题的复函          │           │       │
│46│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高等│(82)劳险便字9号    │1982年3月3日 │
│ │学校、中专和技工学校学生延期毕│           │       │
│ │业和毕业后延期分配期间是否计算│           │       │
│ │工龄问题的复函        │           │       │
│47│劳动人事部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劳人险函〔1982〕24号 │1982年10月6日 │
│ │问题给云南省劳动局的复函   │           │       │
│48│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农民技│劳人险局〔1983〕17号 │1983年4月19日 │
│ │术员工龄计算问题给农牧渔业部人│           │       │
│ │事司的答复          │           │       │
│49│劳动人事部关于归侨职工工龄计算│劳人险〔1985〕3号   │1985年7月13日 │
│ │问题的意见          │           │       │
│50│劳动人事部关于国营企业离休退休│劳人险〔1985〕15号  │1985年12月28日│
│ │职工死亡后,其生前所领的生活补│           │       │
│ │助费如何发给的通知      │           │       │
│51│劳动部关于退休养老基金收取办法│劳险字〔1989〕10号  │1989年4月28日 │
│ │等问题的复函         │           │       │
│52│劳动部关于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劳险字〔1989〕17号  │1989年8月24日 │
│ │应注意的问题的通知      │           │       │
│53│劳动部关于填报国营企业职工退休│劳险字〔1989〕18号  │1989年8月24日 │
│ │养老基金统计表的补充通知   │           │       │
│54│劳动部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退休问│劳险司函字〔1989〕19号│1989年9月30日 │
│ │题的答复           │           │       │
│55│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劳办险字〔1990〕1号  │1990年1月26日 │
│ │明期间待遇问题的批复     │           │       │
│56│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业│劳办险函字〔1990〕5号 │1990年4月12日 │
│ │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工作管理问│           │       │
│ │题的复函           │           │       │
│57│劳动部关于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基金│劳险字〔1990〕14号  │1990年6月19日 │
│ │必须专款专用问题的函     │           │       │
│58│劳动部关于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劳险字〔1990〕20号  │1990年10月18日│
│ │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           │       │
│59│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劳办险字〔1991〕10号 │1991年7月22日 │
│ │险基金和管理服务费不计征“两金│           │       │
│ │”的通知           │           │       │
│60│劳动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决定积│劳险字〔1991〕11号  │1991年8月29日 │
│ │极搞好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       │
│ │工作的通知          │           │       │
│61│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补充养老保│劳办险字〔1991〕14号 │1991年9月23日 │
│ │险费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费是否征│           │       │
│ │税问题的复函         │           │       │
│62│劳动部、商业部关于集体商业企业│劳险字〔1991〕15号  │1991年10月9日 │
│ │职工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问题的│           │       │
│ │通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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