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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主要分布在中西部。1999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在国家的未来发展战略中,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将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中西部各地要抓住这一历史性机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采取措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建设,促进文化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加强西部民族地区文化发展战略研究。西部大开发是我国的一项重大发展战略,是一个全面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如何将西部大开发与本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科学地制定本地区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制定有利于文化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是摆在西部地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各地文化、民族部门要抓紧研究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民族地区文化建设的思路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基本任务以及有关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中西部民族地区文化发展规划。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快中西部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建设,必须统筹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分阶段扎扎实实地推进。目前中央和地方正在研究制定“十五”规划,中西部地区的文化、民族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的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五”计划和2015年长期发展规划。
  (三)做好对中西部民族地区文化对口援助工作。近几年来,各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国支援西藏和内地发达地区对口支援少数民族地区的要求,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的发展。但是,在开展对口支援工作中,落实的项目多为经济项目,文化援助项目很少。有的地区甚至没有文化援助项目。加快中西部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要加强发达地区的对口文化支援。有关省(市)要把文化援助纳入本省(市)总的对口援助工作中,根据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需要,安排对口支援的文化项目。对口援助要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开发、利益共享的原则,在文化设施建设、文艺人才培养、文化产业开发、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
  二、采取措施,加强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文化设施是开展文化活动的载体,是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是少数民族地区重要的文化活动阵地,也是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必须采取措施,加大建设力度。
  (一)重点解决县(市、旗)无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无文化站的建设问题。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设施建设中,要把无图书馆、文化馆和文化站的建设作为重点,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解决这些文化设施的建设问题。这些地区的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安排好文化设施建设经费。文化部将以国家计委、财政部拨给的专项资金重点补助这些文化设施的建设。在文化设施建设中,要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人口较少的县可根据实际需要建设包括图书馆、文化馆在内的综合性文件设施。乡镇文化设施要避免重复建设,尽可能建成包含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等多种功能的文化站(中心)。各地要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设施的基本情况进行检查,制定具体的建设计划,并于2000年6月前上报文化部。各地要认真落实文化设施建设计划,努力在“十五”期间实现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或综合性文化设施,乡乡有文化站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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