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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一批药品零售跨省连锁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第一批药品零售跨省连锁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行药品零售跨省连锁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药管市〔2000〕165号和《关于印发药品零售跨省连锁试点企业条件的通知》(国药管市〔2000〕220号)精神,经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筛选推荐,我局认定批准北京西城金象医药连锁总店等41家企业为第一批药品零售跨省连锁试点企业(名单见附件)
  有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监督、帮助、促进试点企业遵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有关规定》等规章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并努力向基层及农村延伸,促进药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和药品流通秩序的整顿。
  各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地跨省连锁试点企业到本地发展连锁经营的,只要符合条件,均要予以支持,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发证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药品零售跨省连锁试点企业名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0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跨省连锁试点企业名单

 
  1、北京西城金象医药连锁总店
  2、北京医药保益康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3、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
  4、天津中新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5、石家庄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6、辽宁成大星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7、大连药房有限公司
  8、吉林大药房
  9、哈尔滨市医药公司同泰医药连锁店
  10、哈尔滨市药材公司人民药店连锁店
  11、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
  12、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公司
  13、南京百信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14、无锡山禾集团健康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15、浙江英特药房有限公司
  16、宁波四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17、合肥市医药公司长江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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