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体委关于印发《国家体委体育科学技术研究课题管理条例(暂行)》的通知[失效]

  二、科研设计周密,开题论证有据,研究对象落实,技术路线正确,实施方案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三、有学术带头人(一般应是高级研究人员)和能胜任工作的科技人员。所有课题研究人员(不含辅助人员)承担的委管课题不得超过两项。
  四、有必要的仪器设备等工作条件。
  五、在一般情况下,所开课题的研究周期不得超过两年。

第三章 申报与审批

 第六条 凡招标课题以及根据需要国家体委组织的课题,课题承担单位要提交开题报告进行方案论证,并填写《国家体委科研课题申报书》,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审查;国家体委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体育学院、研究所等)由本单位审查,一式三份报送国家体委科教司。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
  一、目的意义和国内外概况(含国内外文献综述;新产品试制项目应说明此类产品在国内外的现状);
  二、主要研究、试验内容和技术关键(新产品试制项目应包括主要技术指标);
  三、准备工作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四、现有主要仪器设备;
  五、需添置的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六、经费预算及来源;
  七、研究试验地点、对象、规模和进度安排;
  八、预期结果(新产品试制项目要包括试制成功后有无单位承担生产,需要单位、年需要量及经济效益);
  九、承担单位、人员,主要协作单位、人员及分工;
  十、专家论证意见;
  十一、本单位审查意见;
  十二、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第七条 申报课题的期限为每年的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过期不予补报。
 第八条 申报课题须缴纳手续费,每个课题二十元,在上报课题申报书的同时,汇至国家体委科教司。
 第九条 国家体委科教司负责对申报课题进行审查,并进行综合平衡,提出课题安排意见,报委领导审批。
 第十条 凡经批准列为国家体委科研计划的课题,其课题承担单位须自接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国家体委签订合同。不签订合同者,取消委管课题的资格。
 第十一条 合同是承担科研任务的一种表现形式,根据课题类别可分为无偿合同和有偿合同两种,其内容包括: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