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程师:具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较广博的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有关的技术、经济法规和政策,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标准和检验技术发展方向,能够结合实际提出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有丰富的检验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重大的业务、技术问题,能指导和开发检验工作业务,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第三章 标准化技术职务的岗位职责
第七条 标准化技术职务的岗位职责
一、制订标准、标准化管理和科学研究,质量监督管理人员。
技术员:分担辅助性的业务技术工作,了解工作情况,提出开展工作具体意见,完成工作任务。
助理工程师:制订或管理一般性的标准,或者承担一般性质量监督工作,及时反映分管工作的情况,提出开展工作的建议,完成工作任务。
工程师:提出本职工作中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或质量监督工作方针、政策的具体意见;起草分管工作的计划、规划,拟订一般性技术文件、规章、制度;解决业务工作中比较复杂的技术、管理问题;负责制定或管理较重要的标准,或选定课题研究方案,写出研究报告或科学论文;指导初级技术人员的工作。
高级工程师:研究标准化或质量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政策性问题,提出建议;起草综合性的工作计划、规划及实施方案,拟订重要的技术文件、规章、制度;解决业务工作中难度较大的技术、管理问题;承担国家重点标准项目,制定或管理综合性标准,或选定有较重要学术、学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并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和可行方案,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写出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科学论著;指导中级技术人员的工作。
二、质量监督检验人员。
技术员:按照技术标准、有关文件进行产品检验,保证结果准确可靠,编写有关检验报告;做好所使用的检验仪器的维护、管理工作;指导检验工人工作。
助理工程师:处理检验中一般性技术、业务问题;撰写简单的技术文件、报告;进行一般性技术标准制订、修订的试验验证,研究、改进检验方法;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检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管工作;指导技术员、检验工人工作。
工程师:提出分管专业产品检验工作的计划及实施方案;撰写或审核比较复杂的、重要的技术文件和报告;解决产品检验中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负责验证有关的技术标准,研究、改进检验方法;对分管范围内一般检验仪器的购置、使用和处理负技术、经济责任;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