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员:中等专业学校、大学专科毕业,在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
助理工程师:获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在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任技术员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任技术员四年以上。
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任助理工程师两年左右;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任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
高级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任工程师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任工程师五年以上。
第六条 担任标准化技术职务的主要条件
一、制订标准、标准化管理和科学研究,质量监督管理人员。
技术员:具有本专业一般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基本了解标准化或质量监督工作的内容、要求、方法及有关的技术、经济法规和政策;能承担辅助性的业务技术工作。
助理工程师:具有本专业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熟悉标准化或质量监督工作的原则、内容、要求、方法及有关的技术、经济法规和政策;一般了解分管行业的生产技术、标准化或质量监督发展的情况;具有完成一般业务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借助字典阅读本专业一门外文资料。
工程师:具有扎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知识;熟悉有关的技术、经济法规和政策;了解分管范围内的生产技术、标准化或质量监督的现状及趋势;有一定的业务技术工作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业务工作中比较复杂的技术和管理问题,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能阅读本专业一门外文资料。
高级工程师:具有本学科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较全面地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知识;根据国内外生产技术、标准化或质量监督的现状及趋势,有关的技术、经济法规和政策,能提出重要的业务工作方针、政策、计划及实施的建议或研究课题;有丰富的业务技术工作实践经验,能解决业务工作中关键的技术和管理问题,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二、质量监督检验人员。
技术员:具有本专业基础知识、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有关的产品标准、检验方法和检测仪器工作原理;能按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检验结果正确。
助理工程师: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技术和业务知识;了解有关的技术、经济法规和政策,掌握国内本专业产品标准和检验技术资料;有一定的检验技术和业务管理能力,能解决本专业一般性业务、技术问题;能借助字典阅读本专业一门外文资料。
工程师:具有扎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技术和业务知识;熟悉有关的技术、经济法规和政策,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标准和检验技术;有较高的检验技术水平,能独立解决本专业比较复杂的业务、技术问题,能开发检验工作业务,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能阅读本专业一门外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