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车间经费和企业管理费,应当按照车间、部门和规定的费用项目进行汇集。应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单独负担的某项车间经费,应当直接计入。应由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车间经费和企业管理费,可以采取合理的分配方法和标准(如生产工人工资,生产工人工时,机器工时,耗用原材料的成本、料工成本、产品产量等),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十三)企业各月发生的车间经费和企业管理费,除季节性生产企业外,应当在当月全部分配完毕。季节性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全年商品产品的计划产量同全年停工月份车间经费和企业管理费计划数的比例,确定费用的计划分配率,根据费用分配率和开工月份的实际产量,计算开工月份应负担停工月份的车间经费和企业管理费,连同开工月份实际发生的车间经费和企业管理费,一并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年度终了,全年停工月份车间经费和企业管理费的实际发生数(不包括应由大修理基金负担的固定资产大修理费)与分配数的差额,除了为明年开工生产作准备的留待明年分配外,其余应当调整当年的产品生产成本。
四、在产品成本和产成品成本
(一)企业的生产车间一般应设置在产品实物台帐,记录各种在产品的投料数量、各个阶段及工序中在产品的加工数量、完工数量、转出数量和结存数量。
企业的在产品,有实物台帐记录的,可以按季盘点;没有实物台帐记录的,必须每月盘点,以确定在产品实存数量。对在产品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分别计入“车间经费”的有关项目。
企业生产车间的中间半成品库和独立的半成品库,应当设置半成品的实物数量卡片,记录半成品的收入、发出和结存数量,并在年度内定期与实物数量进行核对盘点,以确定半成品的实存数量。对半成品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分别计入“车间经费”和“企业管理费”的有关项目。
企业对已完工的产品(包括工业性作业),应当及时办理检验、入库手续,产成品的帐面结存数量,必须在年度内定期与实物进行核对盘点。对产成品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计入“企业管理费”的有关项目。
(二)企业应当根据在产品实际结存数量,以及完工验收入库的产成品数量,计算在产品和产成品的成本。
在产品数量较多而且各月之间很不稳定的,月末应按照在产品的完工程度折合为约当产量,再根据约当产量与完工产量的比例,计算在产品和完工产品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