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卫生部进口计划免疫疫苗专用
冷藏运输车进口税收问题的函
(2000年5月8日 财税字〔2000〕78号)
卫生部:
你部《卫生部关于申请进口计划免疫疫苗专用冷藏运输车免税的函》(卫规财发〔2000〕第56号)收悉。经商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现将我们意见函复如下:
你部利用世行贷款进口的(36辆)计划免疫疫苗专用冷藏车,虽具有低温冷藏的性能,但按其主要功能、特点及海关的归类原则,属于冷藏运输车范围,不属于“具有特殊功能的、非主要用于载人或运货的特种机动车辆”。因此,按照《
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的规定,上述36辆冷藏车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征收进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