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发展目标和指导思想
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的要求,到一九九五年,全国乡镇企业总产值(按一九九0年不变价计算,下同)达到一万六千一百多亿元,其中乡镇工业产值为一万一千六百亿元,出口商品交货额达到一千二百亿元,“八五”期间年均增长分别为11%、10%和19.5%;到二000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规划达到二万六千亿元,其中乡镇工业产值为一万八千三百亿元,出口商品交货额力争达到二千亿元,“九五”期间年均增长分别为10%、9.5%和11%。到一九九五年,力争安置就业人员一亿一千万人,二000年力争达一亿四千万人。
为实现上述目标,“八五”期间和今后十年,乡镇企业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的推动科技进步,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保护生态环境,把我国乡镇企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今后乡镇企业的发展,应继续坚持以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实行乡(含镇)办、村(含村民小组)办、联户(含农民合作)办和户(即个体、私营)办乡镇企业;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按市场需要组织生产,增加社会有效供给;坚持内涵发展与外延发展并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并重;坚持国内外两个市场同时开拓,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坚持强化管理与推动技术进步一起抓;坚持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
二、合理调整经济结构和布局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和效益原则,不断优化产业、产品、技术和组织结构,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立符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产业结构,逐步形成城乡协作、优势互补、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协调发展的格局。
乡镇企业要因地制宜,积极开发利用当地资源,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包括林、畜和水产品)加工业、原材料工业、建材工业、农用工业和第三产业;在合理开发资源的前提下发展采矿业;根据条件和市场需要,积极发展为大工业配套服务、出口创汇、劳动密集型产品和城乡人民生活必需品。加强农村工业小区和集镇建设,逐步实行城乡一体化、贸工农一体化。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今后兴建农产品加工业应主要放在农村,适合农村加工的工业品也应向农村扩散。积极兴办农副产品的储藏、保鲜、运输业,促进农产品的流通。继续发展建筑业,大力发展商业、饮食服务业及信息产业。大力增加出口创汇,积极引进外资、新技术和关键设备,使外向型经济有一个新突破。沿海地区和有条件的地方,要立足于现有企业的挖潜改造,在提高中发展;中部地区要发挥当地资源优势,搞好综合开发,实行发展和提高并重;西部和起步较晚的地区,要根据自己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创造条件,坚持以经济开发为主的方针,有计划地加快发展,在发展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