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6月17日 实施日期:2003年6月17日)废止快速列车及夕发朝至列车管理办法
(1997年3月12日 铁运〔1997〕27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铁路在运输市场的竞争力,适应旅客需求,创出铁路的名牌产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快速列车为采用快速动力和快速车辆,旅行速度达90km以上的列车。夕发朝至列车为运距在1500km以内,旅行时间在12h左右,16点至23点之间发车,次日5点至11点到达终点站的列车。
第二章 设备备品
第三条 列车车辆应采用造型新颖高雅,舒服,有性能良好的空调设备以及方便旅客旅行生活设施的25型或优于25型的新型车辆。编组中编挂普通型车辆时,应按该车辆的价格售票。
第四条 列车内的设备设施必须齐全好用。照明、消防、空调、电茶炉等设施必须处于良好的运用状态。
第五条 列车硬席车厢应有质地良好的坐套、小台布和遮光帘、纱帘。
第六条 硬卧、软卧的走廊和包房内应有地毯。车窗有纱帘、遮光帘。铺位上有质地良好的纯棉布棉褥(毛毯)、褥单、棉被、被罩、枕蕊、枕套。茶桌有台布、不锈钢盘。软卧还应有衣架、拖鞋、衣刷、不锈钢暖瓶(防倒架)、带盖细瓷茶杯、卫生桶。
第七条 卧具应整洁。被单、褥单应洁白无污迹。直接接触人体的卧具应消毒烫平使用,做到一人一换。卧具使用周期不超过半年,污损的应及时更换。
第八条 餐车应有棉、麻台布、细瓷餐具、四味架、牙签盅、口纸杯、椅套、车窗有遮光帘和纱布,墙壁悬挂工艺字画。橱窗内的摆设应丰满、美观大方、讲求艺术。瓷餐具破损应及时更换。
第九条 车内的各种装饰应典雅,色调协调。车内的广告应与车内的环境相协调。广告应符合《
广告法》和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