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积极开展继续教育科学研究与实践
对“工程”实施过程中难点和热点问题的研究可采取科研课题立项的方式进行研究,并要在实践中探索解决办法。国家设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中心,开展继续教育的科学研究,提供政策及业务咨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有专门机构承担中小学教育继续教育科研,为本地区实施“工程”提供指导和支持。
全国设立国家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验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实验区,承担实验课题,开展应用性研究,在继续教育实践中发挥积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4.加强评估检查
为指导和推动“工程”顺利进行,国家将组织专家赴各地调研、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将“工程”实施过程的监测和评估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督导和检查。
5.保证“工程”经费
实施“工程”是政府行为。“工程”实施期间,中央将投入专项资金支持“跨世纪园丁工程”的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和中小学教师培训的课程教材建设。各级地方政府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设立骨干教师专项基金,多渠道筹措经费,对“工程”中各项工作投入足够的资金,确保顺利实施“工程”目标。
附件二: 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改革开放以来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批转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教育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实施“工程”是“跨世纪园丁工程”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是建设一支高质量教师队伍的重大举措。现就实施“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工程”,努力开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新局面,培养实施素质教育的高质量中小学教师
1.实施“工程”,就是要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实施“工程”,就是要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逐步从部分地区扩展到全国各地,从小学教师扩展到中学教师,从部分教师扩展到全员培训,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进入新阶段。
实施“工程”,就是要面向全体教师,以提高中小学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整体素质为根本目的,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善于从事素质教育的新型教师队伍。
实施“工程”,就是要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新体系,完善教育教学制度,形成良性运行机制,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实施“工程”,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全员培训。使教师更加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不断提高对实施素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修养;自觉遵循教育规律,尊重学生人格,注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因材施教;不断更新和拓展学科基础知识;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和现代教育技术;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要重视和加强新任教师试用期培训,使新任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的需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