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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失效]

    二、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

附一:   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



  为了加强对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各类高职高专院校做好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高职高专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2.基本要求
  高职高专毕业生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快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创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全的体魄。
  二、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
  1.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制订教学计划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要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努力使教学计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同时,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与教学工作的关系;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2.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制订教学计划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要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教学工作的整体优化,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3.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
  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制订专业教学计划。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应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加强实践能力培养
  制订教学计划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能力培养要贯穿教学全过程。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训、实践的时间和内容,减少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实训课程可单独设置,以使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
  5.贯彻产学结合思想
  产学结合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基本途径,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过程应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有条件的学校应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制订和实施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的各个教学环节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特点妥善安排。
  6.从实际出发,办出特点
  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上,各校应从本校的实际情况出发,自主制订教学计划,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办出特色。即使在同一学校的同一专业,也可根据生源情况的不同,制订不同的教学计划,或在执行同一教学计划中,给学生以更大的选择性。
  三、教学计划的构成与时间安排
  1.教学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
  (1)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
  (2)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3)修业年限;
  (4)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
  (5)教学进程表;
  (6)必要的说明。
  2.教学可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包括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习题课等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学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
  3.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至3年,非全日制的修业年限应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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