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材局关于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
中抓紧做好建材有关工作的意见
(2000年6月1日)
国家建材局2000年发出《关于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抓紧做好建材有关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各地各级建材主管部门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这一历史性的发展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从大局、从战略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政治和经济意义,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在编制“十五”规划中要增加参与西部大开发的分量和内容。
《意见》要求各地在编制本地区建材工业“十五”规划的过程中,既要认真总结经验,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发展思路和规划,同时也要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增加参与西部大开发的内容。要树立强烈的机遇意识,深入分析本地区的比较优势和有利条件,提出各自参与西部大开发的领域、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出建材工业作为先行产业的作用。
中西部地区在“十五”规划的编制中,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做到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本地资源、能源方面的独特优势,抓住机遇,加快本地区建材工业的发展,促进结构调整,实现产业优化升级。
东部和沿海地区省份也要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统筹兼顾,把本地区建材工业的发展同中西部地区进一步协调起来,做到科学规划,相互促进,通过产业转移、资金支持、技术转让、合作开发、对口支援等不同形式,帮助西部地区省份和企业调整结构,提高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
二、配合“西气东输”工程的实施,制定建材能源结构调整方案。
《意见》要求各地建材主管部门和企业一方面要主动了解“西气东输”等国家重点工程的进展和物资需求情况,及时组织,确保按质保量地满足供应;另一方面,要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同建材能源结构的方案。“西气东输”工程沿线省(区、市),特别是工程沿线中下游省市的建材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在摸清本地区现有建材企业能源使用结构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建材“十五”发展规划和2010年发展设相,研究制定本地建材能源结构调整方案。主要包括:现有企业采用天然气替代燃料油或煤炭进行改造的可能性、拟采用用气改造的企业名单、拟改造费用、拟建项目用气规划和用气量以及有关政策建议等。“西气东输”工程沿线有关省(区、市)建材主管部门应尽快组织编制,于今年6月底前报国家建材局。
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西部地区建材工业投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