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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劳动人事部关于邮电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联合通知

  4.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曾独立解决过生产过程中较大的技术疑难问题,或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技术革新成果方面有显著成绩,能出色完成本职任务。
  5.刻苦钻研技术业务,能无保留地传授技艺,具有培训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的能力。
  在评审、聘任技师工作中,应对其劳动态度、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应放在工作成绩、解决实际技术问题和创新能力上。对于长期在生产第一线的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老技术工人的学历要求和理论水平的考核,可从实际出发,适当放宽。
  六、被聘任的技师,从受聘之月起享受职务津贴。技师的职务津贴按平均每人每月二十元核定。具体的津贴标准,在不超过国家下达的聘任增资指标范围内,可根据不同工种和通信生产需要的实际情况,由各单位在十五元至二十五元的幅度内自定。
  技师的其他福利待遇,可按所在单位工程师等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确定。
  七、执行非通信生产人员技术业务等级标准的通用工种,技师聘任工作按照有关行业归口部门的实施意见执行。
  八、实行技师聘任制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要先进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展开。邮电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首先在国家经委部署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试点的企业进行试点。请将技师考评,聘任试点工作的情况及时报送邮电部劳动工资局和劳动人事部培训就业局。

附:    邮电通信企业实行技师聘任制工种范围名称表



  1.报务员               13.市话机务员
  2.话务员               14.市话测量员
  3.长途话务员             15.电力机务员
  4.查号话务员             16.长途线务员
  5.传真值机处理员           17.电缆线务员
  6.电报机务员             18.市话线务员
  7.自动转报机务员           19.机线员
  8.无线机务员             20.天线线务员
  9.微波机务员             21.国际报务员
  10.卫星地球站机务员         22.国际话务员
  11.载波机务员            23.邮政机务员
  12.长途机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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