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劳动人事部关于船舶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六、任职条件和考核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船舶工业的发展、振兴做贡献;
  2.具有技工学校或其他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或经过自学、职业培训达到同等水平;
  3.具有本工种技术等级标准高级工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4.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高超(绝招)的技艺,能够独立解决本工种生产加工操作和关键性技术难题,并在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等方面,成绩显著;
  5.刻苦钻研技术,能总结出本工种工艺技术、专业理论的要点或经验体会,并具有传授技艺和培训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的能力。
  七、船舶行业中属于其他行业归口管理并列入技师聘任制范围的工种,则按照国务院有关行业归口部门的实施意见执行。
  八、考核、评审、审批权限及聘任
  各地区船舶(设备)工业公司,应建立技师考核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当地船舶工业总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技师考评工作;各地和其他部门船舶行业的技师考评工作。在当地劳动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领导下进行。企、事业单位也应成立考评组织,具体负责本单位技师考评或推荐工作。
  经考评合格者,船舶工业总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由地区船舶(设备)工业公司、第七研究院审查并报船舶工业总公司核准后,发给国家统一印制的技师考核合格证书。各地及其他部门的船舶行业的技师,由当地劳动人事部门核准发证。取得技师合格证书的,在上级下达的技师比例限额内,根据工作需要由厂长和单位行政领导进行聘任。
  九、几个具体问题
  1.在生产第一线的中级技术工人中有突出成绩的少数技术骨干,如在生产中解决过重大技术难题和极复杂的操作技术问题,以及有发明、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经考试考核达到技师的标准,亦可聘任为技师。
  2.对于文化程度偏低,并长期在生产第一线上工作的老技术工人的学历要求和理论水平的考核,应从实际出发,适当放宽,考评的重点应放在工作业绩、解决实际问题和创新能力上。
  3.鉴于技师聘任制是一项新的事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又缺乏经验,因此,今年先在船舶工业系统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试点的企业中进行,待总结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