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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经委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劳动人事部门经济专业职务设置范围、任职条件和工作任务》的通知

  (3)能熟练阅读一种外文资料。对国内外培训就业制度有较深的研究。
  (4)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经济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经济师工作五年以上。
  (五)从事综合计划、政策研究的专业人员,依其工作岗位的具体任务,对应执行上述不同专业岗位的任职条件。
  三、工作任务
  (一)劳动力管理
  1.综合研究劳动制度改革工作,拟定改革总体方案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与劳动合同制有关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方案。
  2.调查研究固定工制度,提出搞活用好固定工的方针、政策和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企业招用农民工、临时工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其工资、保险福利等问题,指导企业根据生产特点和需要,实行多种用工形式。
  4.研究拟定有关企业劳动力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企业劳动组织、定员定额、工人调配、富余人员安置、职工奖惩、劳动纪律和辞退违纪职工等方面的工作。
  5.调解和仲裁劳动合同纠纷等劳动争议方面的工作。
  (二)工资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调查研究并制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
  3.调查研究并起草有关奖励、津贴、职工调动、各类学校毕业生、新招职工、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受处分人员、落实政策人员等工资待遇办法。
  4.调整工资区类别,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对工资制度、工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研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做好工资工作中的经验推广、信息传播、资料积累和计划统计工作。
  6.做好工资日常业务工作。
  (三)保险与福利管理
  1.研究并执行职工在生育、医疗、伤残、死亡等方面的保险待遇办法。
  2.研究、执行职工享受工龄、探亲、婚丧等福利待遇的规定。
  3.研究、执行企业职工医疗保健制度。
  4.研究执行职工退职、退休养老办法。
  5.调研并拟定与劳动制度改革相配套的保险福利方面的规划与办法。
  (四)培训就业管理
  1.综合管理职业技术培训工作、参与有关方针、政策的调查研究。
  2.管理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学徒工的培训。
  3.负责组织培训技工学校的师资,并主管其专业职务系列工作。
  4.组织编写技工培训教材;制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与岗位规范;制定工人技术考核条例,开展技师聘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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