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关于重申严格执行世界银行采购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重申严格执行世界银行采购规定的通知
 (〔(93)财世字第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各项目单位、各招标公司:
  在办理世界银行贷款招标采购中,关于严格按照世界银行有关采购规定执行的问题,我部以前曾多次发文,世界银行也通过各种渠道,采取一些手段以强化执行,总的来说执行情况还是好的,但也存在许多问题。比如,近来世界银行提出,我国有些项目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严格按照世界银行的有关采购政策、采购程序执行,存在有严重违反采购规定的现象。据反映,一些项目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未征得世界银行同意情况下就擅自发标组织采购;有个别单位违背公正、客观的评标原则,泄露评标内容;也有个别招标代理机构在做招标代理业务的同时,还充当国内外制造厂家的招标代理,使招标代理处于极为不公正的地位;还有一些项目单位在编写标书时不按照招标文件范本执行,给标书的审查带来很大困难等等。为进一步加强对采购的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重新规定如下:
  一、各项目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办理世界银行贷款招标采购中,要严格按照世界银行采购指南及其有关规定执行。凡根据贷款协议规定,须事先送世界银行审查的资格预审文件、标书和评标报告及其它有关内容必须送审,只有在征得世界银行同意后才能组织招标和签订合同。凡违反者,如果问题出在招标代理机构身上,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凡属于新批准承担招标业务的公司,因缺乏经验而违反的,原则上进行批评教育;凡属于无视规定者,将取消承担此项目招标的资格。如果问题出在项目单位身上,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其它处罚。
  二、各项目单位在编写招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我部和世界银行共同编写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范本》,对范本内容不得重新打印。如果根据项目的需要,确实需要对范本中的条款做必要修改时,在送审时只需将修改的内容报送世界银行,标准条款不再送世界银行审查。凡不使用范本者,对所签定的合同不予支付。
  三、各项目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在组织招标和评标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要增强保密意识,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评定,在发标和授标之前不得泄露标书内容和评标结果。凡违反规定者,将取消所在单位的招标代理资格或取消此次招标。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