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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局、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调整民用机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1)国内航线

  折扣运价(y)      收费标准(元/人)
  (a)y≤50元       免
  (b)50<y≤125元   10
  (c)125<y≤200元  20
  (d)200<y≤400元  30
  (e)y>400元      40

  (2)国际航线、地区航线(不含国内段)的收费标准为40元/人。国际、地区航线的国内段按国内航线规定标准计收。
  (3)对有经停站的航班,始发站按下列办法计算:
  a.对有一个经停点的航班,始发站按80%客座数(其中30%为到达经停站旅客,70%为到达终点站旅客)计算;
  b.对有两个以上经停站的航班,始发站按80%客座数(其中60%为到达终点站旅客,40%按到达经停站的个数平均分配)计算;
  c.做技术经停的航班不在此列。
  (4)西安(咸阳)机场、沈阳(桃仙)机场、重庆(江北)机场、长沙(黄花)机场、天津(张贵庄)机场、深圳(福永)机场分别在(1)项内(d)(e)及(2)项标准上加收10元/人。
  2.机务费
  (1)例行服务费,按飞机起降服务费的30%计收。
  机务例行服务内容:
  根据承运人的现行要求进行航线维修项目的检查;
  将航线检查情况记入飞机飞行记录本并签字;
  在飞机飞行记录本上记入检查时发现的故障和缺陷;
  飞机临起飞前进行飞行前的最后检查;
  提供技术熟练的人员协助飞行人员或地勤人员进行检查;
  机务机坪值班;
  安排在飞机到达前和起飞后的等候迎送;
  对飞机的地面服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
  引导和指挥飞机;
  提供引导、指挥设备;
  在飞机到达和起飞时提供或安排对飞机的引导、指挥;
  飞机停靠、放置和移开轮挡;
  放置并移开起落架锁销、发动机罩盖、空速管罩、操纵面锁销、尾撑杆;
  提供通话耳机和进行地面与驾驶舱间的通话;
  提供、放置并移开驾驶舱梯;
  安全措施,在发现飞机的内外部有任何损坏时,不论何种原因或何时发生,都要立即报告承运人授权代表;根据要求提供、放置并移开以及操作适当的灭火和其他保护性设备。
  以上费用包括机务车辆(含电源车、气源车、空调车、牵引车、氧气车)使用费。
  (2)非例行服务,按工时及材料费或双方协议收费。
  3.飞机清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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