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11:
净应上交
新增效 工资总 与上交税利挂 工资 税利增加额
= ×钩的工资浮动×浮动×──────
益工资 额基数 系数比重 系数 上交税利基数
五、工资总额同实物(工作)量、实现税利复合挂钩形式
(一)与实物(工作)量挂钩:
计算公式同公式8。
(二)与实现税利挂钩
公式12(采取总挂总提办法)
净应实 实现 毛应实现税利增加额
现税利=税利×───────────────
增加额 基数 实现 工资 与实现税利挂 工资
税利+总额×钩的工资浮动×浮动
基数 基数 系数比重 系数
公式13(采取总挂分提办法)
实现税 毛应实现税利增加额
净应实现税利增加额= ×────────────────────────
利基数 实现 工资 第一年挂钩工资总 与实现税利挂 工资
税利+总额×额中成本工资占工×钩的工资浮动×浮动
基数 基数 资总额基数的比重 系数比重 系数
公式14:
净应实现
新增 工资 与实现税利挂 工资 税利增加额
效益=总额×钩的工资浮动×浮动×──────
工资 基数 系 数 比 重 系数 实现税利基数
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企业工资清算表和编制说明
一、工资总额同上交税利挂钩工资清算表和编制说明
(一)工资总额同上交税利挂钩工资清算表
编制单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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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行 │金额
│次 │
──────────────────────────────┼──┼──
一、本年毛应上交税利的计算 │ │
──────────────────────────────┼──┼──
1.应交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房产 │1 │
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 │ │
──────────────────────────────┼──┼──
2.毛应纳税所得额 │2 │
──────────────────────────────┼──┼──
3.复合挂钩企业与实物量等指标挂钩在成本中列支的新增 │3 │
效益工资或工资下浮数(工资下浮以“一”号表示) │ │
──────────────────────────────┼──┼──
4.调整后的毛应纳税所得额(4行=2行-3行) │4 │
──────────────────────────────┼──┼──
5.按调整后的毛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5 │
──────────────────────────────┼──┼──
6.按调整后的毛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交调节税 │6 │
──────────────────────────────┼──┼──
7.承包企业按毛应交所得税、调节税计算的承包上交任务 │7 │
──────────────────────────────┼──┼──
8.减免各项税金转作归还借款和专用基金数 │8 │
──────────────────────────────┼──┼──
9、年初欠交各项税利合计 │9 │
──────────────────────────────┼──┼──
10.毛应上交税利合计[10行=1行+7行(或5行+6行)-│10│
8行+9行] │ │
──────────────────────────────┼──┼──
11.核定的上交税利基数 │11│
──────────────────────────────┼──┼──
12.毛应上交税利增加额(12行=10行-11行) │12│
──────────────────────────────┼──┼──
二、本年净应上交税利的计算 │ │
──────────────────────────────┼──┼──
1.净应上交税利增加额(按本文件附件一公式10计算) │13│
──────────────────────────────┼──┼──
2.应新增效益工资(按本文件附件一公式11计算) │14│
──────────────────────────────┼──┼──
其中:应在成本中列支的新增效益工资(15行=14行× │15│
55行) │ │
──────────────────────────────┼──┼──
3.净应纳税所得额(16行=4行-15行) │16│
──────────────────────────────┼──┼──
4.按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17│
──────────────────────────────┼──┼──
5.按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交调节税 │18│
──────────────────────────────┼──┼──
6.承包企业按净应交所得税、调节税计算的承包上交任务 │19│
──────────────────────────────┼──┼──
7.净应上交税利合计[20行=1行+19行(或17行+18行│20│
)-8行+9行)] │ │
──────────────────────────────┼──┼──
三、本年实际上交税利的计算 │ │
──────────────────────────────┼──┼──
1.实际交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房产 │21│
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 │ │
──────────────────────────────┼──┼──
2.实际上交所得税 │22│
──────────────────────────────┼──┼──
3.实际上交调节税 │23│
──────────────────────────────┼──┼──
4.承包企业按实际上交所得税、调节税计算的承包上交任务 │24│
──────────────────────────────┼──┼──
5.年初超交各项税利合计 │25│
──────────────────────────────┼──┼──
6.实际上交税利合计[26行=21行+24行(或22行+23│26│
行)+25行] │ │
──────────────────────────────┼──┼──
四、本年工资增长的计算 │ │
──────────────────────────────┼──┼──
1.实际上交税利增加额(27行=26行-11行,若下降则在 │27│
43行填列) │ │
──────────────────────────────┼──┼──
2.新增效益工资(若26行≥20行,则按15行填列;若26行│28│
<20行,则重新按本文件附件一公式11计算) │ │
──────────────────────────────┼──┼──
3.复合挂钩企业与实物量等指标挂钩的新增效益工资或工 │29│
资下浮数(工资下浮以“一”号表示) │ │
──────────────────────────────┼──┼──
4.复合挂钩企业新增效益工资合计(30行=28行+29行, │30│
若合计数为负数,则在45行填列) │ │
──────────────────────────────┼──┼──
5.未完成承包上交任务或上交利润计划应扣新增效益工资 │31│
──────────────────────────────┼──┼──
6.未完成产品质量指标应扣新增效益工资(32行=30行× │32│
61行) │ │
──────────────────────────────┼──┼──
7.未完成其他考核指标应扣新增效益工资(33行=30行× │33│
应扣比例) │ │
──────────────────────────────┼──┼──
8.扣除末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后的新增效益工资(34行=30 │34│
行-31行-32行-33行) │ │
──────────────────────────────┼──┼──
其中:在成本中列支的新增效益工资(35行=34行×55│35│
行) │ │
──────────────────────────────┼──┼──
在企业留利中列支的新增效益工资(36行=34行 │36│
×56行) │ │
──────────────────────────────┼──┼──
9.核定的工资总额基数 │37│
──────────────────────────────┼──┼──
其中:在成本中列支的工资 │38│
─────────────────────────────┼──┼──
在企业留利中列支的奖励基金 │39│
──────────────────────────────┼──┼──
10.实际提取的挂钩奖励基金(按本文件第一条第3款规定 │40│
计算) │ │
──────────────────────────────┼──┼──
11.实际提取的工资总额(41行=35行+38行+40行) │41│
──────────────────────────────┼──┼──
五、本年工资下浮的计算(工资下浮以“一”号表示) │ │
──────────────────────────────┼──┼──
1.最高工资下浮数(42行=37行×20%) │42│
──────────────────────────────┼──┼──
2.上交税利下降额 │43│
──────────────────────────────┼──┼──
3.工资下浮数(按本文件附件一公式11计算) │44│
──────────────────────────────┼──┼──
4.复合挂钩企业的工资下浮数合计(45行=44行+29行, │ │
若为正数,则改在30行填列计算;若大于42行,则按42 │45│
行填列) │ │
──────────────────────────────┼──┼──
其中:在成本中列支的工资下浮数(46行=45行×55 │46│
行) │ │
──────────────────────────────┼──┼──
在企业留利中列支的工资下浮数(47行=45行× │47│
56行) │ │
──────────────────────────────┼──┼──
5.实际提取的挂钩奖励基金(按本文件第一条第3款规定计 │48│
算) │ │
──────────────────────────────┼──┼──
6.实际提取的工资总额(49行=38行+46行+48行) │49│
──────────────────────────────┼──┼──
六、本年单列工资的计算 │ │
──────────────────────────────┼──┼──
1.新安置的复转军人工资 │50│
──────────────────────────────┼──┼──
2.新扩建企业增人增加的工资 │51│
──────────────────────────────┼──┼──
3.成建制划入划出增减工资(成建制划出减少工资以“-”号 │52│
表示) │ │
──────────────────────────────┼──┼──
4.单列工资合计(53行=50行+51行+52行) │53│
──────────────────────────────┼──┼──
七、全部提取的工资总额(54行=41行+53行) │54│
──────────────────────────────┼──┼──
八、补充资料: │ │
──────────────────────────────┼──┼──
1.第一年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中成本工资的比例(%) │55│
──────────────────────────────┼──┼──
2.第一年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中奖励基金的比例(%) │56│
──────────────────────────────┼──┼──
3.核定的工资浮动系数 │57│
──────────────────────────────┼──┼──
4.复合挂钩企业与上交税利挂钩的工资浮动系数比重(%) │58│
──────────────────────────────┼──┼──
5.年平均职工人数(人) │59│
──────────────────────────────┼──┼──
6.未完成考核指标应扣新增效益工资的比例(%) │60│
──────────────────────────────┼──┼──
其中:产品质量 │61│
──────────────────────────────┼──┼──
消 耗 │62│
──────────────────────────────┼──┼──
安 全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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