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费限额支用的核算方法
1.限额拨款单位办理经费限额支出签发银行支款凭证时,会计分录为:
转帐支出时
付:经费支出(或经费暂付)
付:经费限额
提取现金时
收:经费现金
付:经费限额
2.限额拨款单位向银行办理支款时,开户行的帐务处理手续如下:
转帐支出时,其会计分录为:
收:××存款
或“联行往帐”、“××辖内往来”
付:中央经费限额支出
(表内科目)××户
支付现金时、会计分录为:
收:库存现金
付:中央经费限额支出
(表内科目)××户
同时,登记“中央经费限额支出”分户帐(格式四)。
3.限额拨款单位向所属的差额预算单位、报销单位“划拨资金”时,开户行会计分录为:
收:联行往帐(或“××辖内往来”)
(或“××存款”××户)
付:中央经费限额支出
(表内科目)××户
限额拨款单位的会计分录为:
对差额预算单位拨款时:
付:经费支出
付:经费限额
对报销单位拨款时:
付:经费暂付
付:经费限额
4.用款单位限额支出后缴回多余的现金恢复限额时,开户行收讫现金即抵减限额支出累计数,会计分录为:
收:中央经费限额支出
(表内科目)××户
付:库存现金
5.用款单位以经费现金恢复本单位经费限额时,会计分录为:
收:经费限额
付:库存现金
五、限额帐户的撤销、合并和移转
(一)限额帐户撤销的核算手续
限额拨款单位需要撤销经费限额帐户时,应比照年终结算签证的手续,办理签证结清帐务。
(二)限额帐户合并的会计核算手续
在年度执行中,限额拨款单位需要合并限额帐户,其会计核算手续要区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对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全部并入新单位的,其会计核算手续,比照限额移转手续办理。
对二级限额单位及基层限额单位,在年度执行中,因主管部门撤销而挂靠其他主管部门,需要合并限额帐户的,应由单位填制“银行支出数签证单”向银行办理签证,及时结清合并前的限额拨款帐务,办理决算,具体手续及帐务处理比照年终决算办理。未支出的经费预算及经费包干结余由原主管部门上报财政部划转到新的主管部门。
(三)限额帐户移转的会计核算手续
1.限额拨款单位在本市区内因迁移地址,需要改变开户行时,填制“移转经费限额帐户通知书”一式4联(格式五)和对帐单(以限额签证单代替),送开户行办理限额移转和银行支出数及限额结余数的划转手续。
2.开户行收到单位送来的“移转经费限额帐户通知书”和对帐单核对无误后加盖业务公章,根据“移转经费限额帐户通知书”的第一联和对帐单第四联的“银行支出累计”数,填制转帐收入传票并凭以登记“中央经费限额支出”(表内科目)分户帐的收入栏,结平该帐。将“移转经费限额帐户通知书”的第三联和对帐单的第二联加盖业务公章后退限额单位作回执;同时签开联行代付报单,附以“移转经费限额帐户通知书”的第二、四联和对帐单的第三联,一并寄转入行。会计分录为:
收:中央经费限额支出
(表内科目)××户
付:联行往帐(或“××辖内往来”)
3.转入行收到“移转经费限额帐户通知书”(第二、四联)、“对帐单”(第三联)及联行报单、经审核无误后,即通知限额单位办理新开户手续。同时根据“移转经费限额帐户通知书”登记“中央经费限额”(表外科目)分户帐的收入栏。并根据对帐单第三联的“银行支出累计”数,填制转帐付出传票办理转帐,会计分录为:
收:联行来帐(或××辖内往来)
付:中央经费限额支出(表内科目)××户
4.限额拨款单位办理限额帐户移转手续,可不做帐务处理,年终在新的开户行办理限额签证。
5.限额单位因地址迁移到本市外的,在迁移时同原开户行对清帐务,并将经费限额结余交回上级单位,然后进行签证,撤销经费限额户。在迁移的新地址由上级单位重新转拨经费限额,并在当地银行重新办理开户手续。
原开户行对迁移限额单位已签证的签证单按年终签证结算办法,即将签证单第一、二联退限额单位;第四联作传票附件留存,同时开具划款凭证附第三联签证单逐级上划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总行对上划的“中央经费限额支出”除及时结算资金外,要将上报的签证单妥善保管,并要每月编入限额支出月报,待年终后编入中央级事业行政经费限额支出决算,并连同其他限额单位的签证单一并报财政部。迁移的限额单位,年终决算时应将迁移前后的两次签证单一并随决算报上级单位。
六、年终结算签证
年度终了,各限额拨款单位应抓紧帐务清理,及时同开户行办理年终对帐签证手续。
(一)限额单位所属报销单位年终经费如有存款结余,应在年终前缴回上级拨款单位,以便办理年终对帐签证。
报销单位向上级缴回存款结余时,会计分录为:
付:××存款
付:经费暂存
开户行根据单位上缴的经费存款帐面余额进行帐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收:联行往帐(或“××辖内往来”)
付:××存款
上级限额单位的开户行收到缴回的结余款项后,抵减其银行支出累计数,会计分录为:
收:中央经费限额支出
(表内科目)××户
付:联行来帐(或“××辖内往来”)
(或“××存款”)
同时,上级主管单位根据开户行的收款单,作相应的帐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收:经费暂付
收:经费限额
(反映在经费限额明细帐收方的第二栏)
(二)各限额拨款单位及各级银行办理年终签证的具体程序:
1.开户行于年终后7日内,将“中央经费限额支出”对帐单(全年限额支出累计数)送限额开户单位。
限额开户单位收到银行对帐单经核对无误后、于10日内编制分“款”的“中央级事业行政经费限额银行支出数签证单”一式4联(格式六,以下简称“签证单”),并将各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后,送开户行核对。
开户银行将限额单位的“签证单”中“核准限额累计”、“银行支出累计”、“年末注销限额结余”与银行帐面数字核对无误后,加盖业务公章,将一、二联退限额单位;并根据签证单“银行支出累计”数,填制转帐收入传票,办理转帐,签证单第四联作传票附件留存;同时填制联行代付报单,附以签证单第三联划转管辖支行(办事处)。其会计分录为:
收:中央经费限额支出(表内科目)
付:××辖内往来
2.管辖支行(办事处)收到其各所属行处寄来的辖内往来报单和签证单审核无误后,即设立“中央经费限额支出”(过渡集中户)予以集中,同时根据签证单的“银行支出累计”数填制转帐付出传票,办理转帐,会计分录为:
收:××辖内往来
付:中央经费限额支出(过渡集中户)
管辖支行(办事处)收齐所属行上划的签证单,经与“中央经费限额支出”(过渡集中户)帐面数额核对相符后,填制转帐收入传票,结平过渡集中户余额,同时将签证单随同划款凭证交同级人民银行,以结算专业银行垫付的资金,会计分录为:
收:中央经费限额支出(过渡集中户)
付:人民银行往来
3.人民银行支行收到同级专业银行的划款凭证和签证单经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帐,会计分录为:
收:专业银行往来
付:中央经费限额支出(过渡集中户)
同时,根据签证单按“款”汇总编制“中央级事业行政经费限额银行支出数汇总表”(格式七)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附签证单第三联随联行报单逐级上划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会计分录为:
收:中央经费限额支出(过渡集中户)
付:联行往帐(或××辖内往来)
4.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收到下属行寄来的联行报单和签证单经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帐,会计分录为:
收:联行来帐(或××辖内往来)
付:中央经费限额支出(过渡集中户)
待下属行上划签证单收齐后,即编制全省的“中央级事业行政经费限额银行支出数汇总表”一式3份,与中央经费限额支出(过渡集中户)数额核对一致后,一份留存,其余两份附签证单随联行报单于年终后1个月内上划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会计分录为:
收:中央经费限额支出(过渡集中户)
付:联行往帐(或××辖内往来)
5.人民银行总行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上划的“中央级事业行政经费限额银行支出数汇总表”、签证单、联行报单,经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帐,会计分录为:
收:联行来帐(或××辖内往来)
付:中央经费限额支出
然后,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中央级事业行政经费限额银行支出数汇总表”及所附签证单编制中央级事业行政经费限额支出决算,连同签证单一并报财政部。
6.财政部根据上划的签证单与中央各主管部门的决算核对无误后,与人民银行结算资金。
7.中央各主管部门所属单位在年终决算时分别实际支出数和注销数进行会计核算:
核销单位实际支出的核算
限额拨款单位根据事业行政单位经费支出决算冲转拨入经费时,会计分录为:
收:经费支出
付:拨入经费
上级主管单位汇编决算核销所属单位的实际支出数时,会计分录为:
收:拨出经费
付:拨入经费
注销经费限额结余的核算
实行经费包干结余留用的限额单位、年终经费限额结余由银行自动注销后,应计提本级的经费包干结余,会计分录为:
收:经费包干结余
付:拨入经费
同时将注销的经费限额结余中的包干部分,转作上级应返还的经费包干结余,会计分录为:
付:应返还限额
付:经费限额
不属于包干的注销经费限额结余部分,可直接冲销拨入经费,会计分录为:
付:拨入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