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公布废止部分广播影视法规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12月17日 实施日期:2003年12月17日)废止广播电影电视部、财政部印发
《国营电影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及
《国营电影放映企业固定资产按场提取折旧的标准》的通知
(1988年5月10日 广发影字(1988)289号)
目前国营电影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或提取折旧的标准偏低,且个别单位不执行原有规定,少提或不提取折旧,也有的自定提取方式多提折旧,致使标准极不统一。随着经济发展,科学技术进步,现有国营电影企业许多设备已陈旧落后,急需要更新。为促进影片制作和影片放映质量的提高及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创造较好的放映环境,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提高经济效益,需要适当提高折旧率或提取折旧的标准,以加快一些设备的更新速度。为此,根据国务院国发〔1985〕63号《
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影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国营电影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附表一),《国营电影放映企业固定资产按场提取折旧的标准》(附表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电影企业必须按照附表一统一规定的分类折旧率提取折旧。电影放映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除附表二所列的设备在规定的标准幅度内按场提取外,其他固定资产一律按附表一统一规定的分类折旧率提取。按附表二规定提取折旧的设备,不再另提大修理基金。
各单位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按场提取折旧的标准。各单位要加强对折旧基金的管理,各级主管部门不得自定提取折旧方式,不再集中企业的折旧基金。各单位提取的折旧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要确保折旧基金全部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不准用于新建、扩建工程和其他属于基本建设性质的开支。为保证影片的放映质量,各类放映设备提足折旧后,原则上应进行更新。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税务机关及开户银行,对企业折旧基金的提取、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管好用好这项基金。
执行统一的分类折旧率和按场提取折旧的标准有困难的个别单位,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缓期执行(未执行新规定前仍按现行规定执行),这类单位何时执行统一的规定,由各单位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报广播电影电视部、财政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