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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发布实施文化行业标准《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的通知

  式中:Li为第i个1/3Oct频带声压级,N为传输频率范围内1/3Oct频带数。
  5.3.4 声场不均匀度
  根据5.3.1条测量的结果,将每一中心频率在不同测点测到的声压级的值列表或作图即得到相应的声场分布。
  5.3.5 总噪声
  测量在空场条件下进行。
  测量时在歌舞厅内的设备,例如通风、调温等产生噪声的设备及扩声系统设备和可控硅调光系统全部开启。
  测点按5.1.5条和5.1.6条进行。
  扩声系统的增益控制位置同5.3.1.2条。
  测量用声级计在63~8000Hz范围内按倍频程带宽取值。测量结果绘在同一张记录纸上可获得歌舞厅的噪声谱。
  测量应包括线性和A计权数据。
  注:在测量总噪声的同时,关闭扩声系统设备,按上述步骤测量,则得背景噪声谱。A计权声级大致上为噪声评价曲线NR值加5,即噪声评价数NR=A声级减5。
  5.3.6 系统失真
  测量框图如图4所示。
  测试信号经调音台和功率放大器,馈给扬声器系统。要求馈入扬声器系统的电压相当于设计使用功率(或额定功率)的电压值的1/n,(n=2~10)。
  测试频率点为500Hz,1000Hz,2000Hz。用频谱分析仪分别测出各频率点的声压级和二次谐波和三次谐波的声压级,谐波失真值K由下式计算。

              _______________
             / L总-L2     L总-L3
         K= / ------   ------×100%
           /    10       10
          √ 10      +10

  其中L总为频谱仪在线性档读出的声压级,L2和L3分别为二次谐波和三次谐波的声压级。

------
|声频信号|
|发生器 |
------           |-----
  |              | ---|-------
  |              | |  ■      |
-----    ------- | |         |  -------
|调音台|----|功率放大器|-- |      ■--|--|频谱分析仪|
-----    ------- | |    测试传声器|  -------
                 | |  ■      |
                 | |--|-------
                 |-----

                     图4
  其测量点,应在被测扬声器的中心线上,离扬声器2m处。
  5.3.7 混响时间
  测量框图同图2,并将声级计接收到的信号馈给混响时间测量仪(或直接用混响时间测量仪接收和测量)。
  由噪声源发出的1/3Oct粉红噪声信号直接馈入扩声系统调音台输入端。调节扩声系统输出,使测点的信噪比满足第5.1.3条要求。在歌舞厅内预定的测点上进行测量。亦可使用外加集中声源进行测量,该声源应置于厅内墙角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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