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海洋局关于修订“中国海监”飞机登机暂行规定的通知

  四、安全检查制度
  1、主管单位保卫部门负责登机前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项目:(1)登机人员和登机证是否一致;(2)是否带有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3)是否带有与工作无关的刀具、嚣械、枪支弹药等。
  2、凡是带上飞机的仪器设备,装机前由使用仪器设备单位领导负责检查把关,主管单位保卫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五、登机人员上机后,按规定位置进行作业,严格禁止进入驾驶舱。
  六、主管单位保卫部门积极配合主管业务部门,做好每个航次的空勤技术编组工作,推选或委派空勤作业组长负责空中技术指导,并协助机长做好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主管单位业务部门要建立“航空日志”。对登机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工作情况及飞机起飞时间、转向点、飞行高度、气象条件等作详细记录。
  八、各主管单位的保卫部门,每季度要分析一次空中防线工作形势,了解和掌握登机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对经常登机执行任务的人员,按照空勤人员条件每半年进行一次审查,并将情况向本单位党委和上级保卫部门报告,如有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
  九、本规定自一九九二年四月一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国家海洋局办公室。

             登机工作人员政审表

                           年  月  日

┏━━━━┯━━━━━━━━━━━━━━━━━━━━━━━━━━━━━┓
┃ 单 位 │                             ┃
┠────┼──────┬────┬──────┬────┬─────┨
┃ 姓 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
┠────┼──────┼────┼──────┼────┼─────┨
┃家庭出身│      │本人成份│      │ 职 务 │     ┃
┠────┼──────┼────┼──────┼────┼─────┨
┃文化程度│      │何时参加│      │何时入党│     ┃
┃    │      │工  作│      │ (团) │     ┃
┠────┼──────┴────┴──────┼────┼─────┨
┃ 籍 贯 │                  │ 民 族 │     ┃
┠────┼──────────────────┴────┴─────┨
┃现在住址│                             ┃
┠──┬─┴─────────────────────────────┨
┃本 │                               ┃
┃人 │                               ┃
┃政 │                               ┃
┃治 │                               ┃
┃思 │                               ┃
┃想 │                               ┃
┃及 │                               ┃
┃现 │                               ┃
┃实 │                               ┃
┃表 │                               ┃
┃现 │                               ┃
┠──┼───────────────────────────────┨
┃家 │                               ┃
┃庭政│                               ┃
┃成治│                               ┃
┃员情│                               ┃
┃及况│                               ┃
┃主 │                               ┃
┃要 │                               ┃
┃社 │                               ┃
┃会 │                               ┃
┃关 │                               ┃
┃系 │                               ┃
┗━━┷━━━━━━━━━━━━━━━━━━━━━━━━━━━━━━━┛
┏━━┯━━┯━━━━┯━━┯━━━┯━━┯━━━━━┯━━┯━━━━┓
┃  │姓名│    │年龄│   │职务│     │家庭│    ┃
┃爱 │  │    │  │   │  │     │出身│    ┃
┃  ├──┼────┼──┼───┼──┼─────┼──┼────┨
┃人 │文化│    │政治│   │民族│     │本人│    ┃
┃  │程度│    │面目│   │  │     │成份│    ┃
┃情 ├──┼────┴──┴───┴──┴─────┴──┴────┨
┃  │工作│                            ┃
┃况 │单位│                            ┃
┠──┼──┴────────────────────────────┨
┃派 │                               ┃
┃出 │                               ┃
┃单 │                               ┃
┃位 │                               ┃
┃保 │                               ┃
┃卫 │                               ┃
┃部 │                               ┃
┃门 │                         盖  章   ┃
┃意 │                               ┃
┃见 │                          年  月 日┃
┠──┼───────────────────────────────┨
┃派 │                               ┃
┃出人│                               ┃
┃单审│                               ┃
┃位批│                               ┃
┃党意│                               ┃
┃委见│                               ┃
┃及 │                               ┃
┃主 │                               ┃
┃要 │                               ┃
┃负 │主要负责人签名               党委盖章     ┃
┃责 │                         年  月 日 ┃
┠──┼───────────────────────────────┨
┃说 │1.此表由派出登机工作人员单位负责填写,一式二份。      ┃
┃  │2.此表于登机工作前二十天送达主管单位保卫部门,主管单位保卫部┃
┃  │  门提前十天报送局保卫处。                 ┃
┃明 │3.此表不能作登机证明使用。                 ┃
┗━━┷━━━━━━━━━━━━━━━━━━━━━━━━━━━━━━━┛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