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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实时资料传输卫星通信网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 负责全网租用卫星信道费用的支付与结算。

第五章 预报区台职责

  第二十三条 各区台既是独立的区域预报部门,又是卫通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做到全时值班,通信不得中断。
  第二十四条 每日将收集到的台站报、船舶报、浮标报和其它方式得到的实时资料,分三时次通过卫通网向预报中心上传。
  在预报中心安装多路复用器之前,各区台上发报起始时间规定:
  青岛区台:0930时;1530时;2130时。
  上海区台:0945时;1545时;2145时。
  广州区台:0930时;1530时;2130时。
  第二十五条 区台上传报文格式规定:每份报文以ZCZC开始,报文结束时,空4行,打出NNNN,整份报结束。
  第二十六条 全时接收卫通网传来的GTS系统资料、浮标实时报、其它区台的共享资料和预报中心的分析预报产品。
  第二十七条 将台站报、船舶报和通过卫通网接收的实时资料,输入计算机控制的自动填图系统,进行自动填图。
  第二十八条 将收到的浮标报打印输出,手填在天气图和海浪图上。报底由海浪组专人负责,每年装订为一册,备查。
  第二十九条 如卫通网下传资料不正常,立即与预报中心取得联系,及时加以解决,并报告分局主管业务部门。

第六章 人员及设备保管

  第三十条 有关工作人员要做到相对稳定,以确保卫通网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一条 卫通网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值班,并填写工作日记,建立交接班制度。
  第三十二条 做好机房的安全工作,值班人员应保持机房的整洁。
  第三十三条 有关仪器设备要做到专人维护保管,切实管好用好仪器,保证卫通网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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