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对2000年纺织品被动
配额招标类别中标价格进行调整的通知
(〔2000〕外经贸管纺函字第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配额许可证管理局,各有关外经贸企业,部EDI中心:
为保证纺织品被动配额招标的平稳进行,促进招标类别产品的出口,根据国际市场需求情况,我部决定对2000年纺织品被动配额招标类别中标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二、三、四次公开招标各次投标所有中标企业各类别的中标价格,分别统一定为同次招标该类别的最低中标价格(见附件)。协议招标各类别的中标价格调整为第一、二次公开招标的该类别最低中标价格的平均价格。
二、第四次公开招标各中标企业交纳中标保证金的比例统一定为中标金的30%。
三、对于因前三次公开招标和协议招标未交纳中标保证金,而被取消2000年度中标配额的企业,可以按照调整后的价格的80%于2000年6月12日前将中标保证金交到招标办公室指定帐户后,使用2000年前三次公开招标和协议招标中的中标数量,并恢复其相应类别的投标资格。此类中标企业须一次性按类别将全部中标配额(包括一次协议招标与三次公开招标)的中标保证金交清,同时将交款凭证寄到纺织品配额招标办公室。
对于1999年因未交纳保证金或浪费配额而被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如在2000年中标且未交纳中标保证金的企业,不能补交保证金。
四、中标价格调整后,收取和退还中标金的程序如下:
(一)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各中标企业即可按照调整后的中标价格交纳中标保证金和中标金。
(二)纺织品被动配额招标办公室按照调整后的各次中标价格,计算出各中标企业自本通知公布之日止已多交的,并通过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网页(http://www.ccct.org.cn)公告中标企业。对于多交的金额,中标企业可以在申领未使用部分的配额时逐笔予以抵扣,直到全部多交金额抵扣完为止。对于到年底仍抵扣不完的金额,招标办公室将在2001年1月统一办理退款事宜。
对于有多交中标金进行抵扣的企业,在申领配额时,也须填写交款凭证,并在交款凭证上注明“其中有×××元为抵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