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协会: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等5个单位更名并成建制划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的批复》(中编办字〔1998〕32号),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批准,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修订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章程、中药品种保护技术审评标准及工作程序。
(二)负责企业申请中药品种保护、中药保护品种延长保护期的技术审查工作。
(三)负责中药保护品种同品种考核工作,办理按规定撤销或终止中药同品种药品批准文号的技术审查、国家中药品种撤销请求的技术审查及有关纠纷的协调工作。
(四)承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设4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对外事务等工作;负责党务、人事、保卫、保密等工作。
(二)审评一处
负责
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初次申报品种的技术审查、复核及中药保护品种延长保护期技术审查的有关工作。
(三)审评二处
负责中药保护品种同品种考核工作,办理按规定撤销或终止中药同品种药品批准文号的技术审查、国家中药品种撤销请示的技术审查及有关纠纷的协调工作。
(四)信息处
负责委办内部信息化建设。
三、人员编制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编制为30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0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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