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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通知



附件1

宣传口号

  1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
  2就业靠竞争上岗凭技能
  3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
  4职业资格证书是市场就业的通行证
  5增一分就业能力多一个就业机会
  6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劳动者素质
  7今天参加培训明天准备就业
  8参加预备制开创新天地
  9劳动预备制培训为你铺通就业之路
  10参加培训掌握技能准备就业


附件2

宣传提纲

  一、关于就业准入制度

  1.为什么要制定《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规定》对促进就业有哪些积极意义?

  制定这样一个《规定》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同时也是为了适应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提高效益,保护消费者利益等方面的迫切需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各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国家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培训制度,特别是对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其目的就是要促进劳动者改善素质结构和提高素质水平,进而促进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能力的提高。通过实行就业准入控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一是可以规范劳动力市场建设,为劳动者就业创造平等竞争就业的环境;二是可以实现劳动力资源合理开发和配置,并使其纳入良性发展轨道;三是可以促进劳动者主动提高自身的技术业务素质,使我国的就业从安置型就业转为依靠素质就业,达到使劳动者尽快就业和稳定就业的目的。

  实践证明,凡是经过必要的职业培训,具备劳动力市场需要的职业技能的劳动者,在竞争就业中就会处于优势地位,即使下岗失业也能在短期内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再就业。相反,则会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面对众多的就业机会而难以实现就业。因此,对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其根本目的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增强其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实现高质量就业和稳定就业。

  2.制定《规定》的主要是依据什么?

  《劳动法》规定:“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规定》是根据上述法律依据而制定的,它明确了用人单位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应遵循的具体要求,并同时规定了违反有关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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