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00年记帐式关于下发
2000年记帐式(五期)国债招标规则的通知
(财债函字〔2000〕234号)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2000年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
关于2000年记帐式(五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债字〔2000〕143号)规定,2000年记账式(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6月19日招标,现将本期国债招标规则通知如下:
一、招标数量:竞争性招标额为150亿元,非竞争性招标额为50亿元。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招标采取单一价格招标方式(即“荷兰式”),招标标的为利率,最高中标利率为本期国债的票面利率;非竞争性招标采取数量招标方式,按竞争性招标的中标利率承销本期国债。
三、投标资格: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2000年国债承购包销团甲类成员,为本期国债竞争性招标资格投标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2000年国债承购包销团乙类成员,以及在竞争性招标中,投标额超过招标额20%(30亿元)的甲类成员,为本期国债非竞争性招标的资格投标人。
四、投标区间及变动幅度:竞争性招标利率投标区间为2.85%-3.32%,投标利率变动幅度为0.01,必须连续投标。
五、投标量的限定:竞争性招标每一投标人最高投标额为60亿元,根据不同区间确定每一投标人不同标位的最高投标额,各标位最高投标额另行通知。竞争性招标每一标位最低投标额为0.5亿元,并按0.1亿元的整数倍投标;非竞争性招标每一投标人最高投标额为30亿元,最低投标额为0.2亿元,并按0.1亿元的整数倍投标。
六、募入原则:竞争性招标按照低利率优先原则从低至高逐笔募入,直到募满招标额为止。当最高中标利率标位上的投标额大于剩余招标额时,该标位中标额按等比分配的原则确定;非竞争性招标投标额小于等于50亿元时全额募入,大于50亿元时,首先保证乙类成员各中标0.2亿元后,再按剩余投标额等比例配售。竞争性和非竞争性招标最小中标单位均为0.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