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管理调查填表说明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为遵循“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注重实效、不断完善”的方针,推进我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各项工作,我局准备就当前我国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开展调查研究。为此,特制定了调查表:表一由政府部门和生产企业填写;表二由经营企业(包括零售药店)填写;请各省局根据情况,组织将调查表发至不同地区、不同规模具有代表性的相关单位(发放量不少于100份)并及时收回,集中整理后在7月31日前返回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表格尽量填写齐全,未列入表格的内容和意见,可另附页。
表格返回地址:北京市西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727室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
联系电话:010-68330719、68343856、68330607
传 真:010-68343856
邮政编码:100044
表1-1 药品分类管理调查表一
(政府部门和药品生产企业)
单位名称称: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邮编:_______联系人:_____
企业性质:独资、合资、国有、民营、集体(请打√注明)
电话:_____传真:_______
<font size=+1>
┌───────┬─────────┬─────────┬──────┐
│ 项 目 │由政府组织专家遴选│企业申请,专家遴选│ 具体建议 │
├───────┼─────────┼─────────┼──────┤
│非处方药的遴选│ │ │ │
│方式 │ │ │ │
└───────┴─────────┴─────────┴──────┘
</font>
<font size=+1>
┌───────┬───────────────────┬──────┐
│ 项 目 │按第一批非处方药办法(西药以遴选活性成│其它建议 │
│ │份为主,中成药均为遴选制剂) │ │
├───────┼───────────────────┼──────┤
│非处方药遴选是│ │ │
│遴选活性成份还│ │ │
│是遴选制剂 │ │ │
└───────┴───────────────────┴──────┘
</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