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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失效]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311 营业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如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接受捐赠的现金以及处置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转入等。
  二、取得营业外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清理”、“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营业外收入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01 赔款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健康保险业务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的赔款。发生的理赔勘查费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发生赔款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已支付部分预付赔款的赔案,在结算时,按保险合同约定的赔款金额,借记本科目,按预付的赔款金额,贷记“预付赔款”科目,按补付的赔款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回损余物资转作物料用品时,冲减赔款支出,借记“物料用品”科目,贷记本科目。错赔、骗赔追回的赔款,冲减赔款支出,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02 死伤医疗给付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人寿保险及长期健康保险业务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金。
  二、本科目应设置“死亡给付”和“医疗给付”两个明细科目,并按险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发生死伤医疗给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死伤医疗给付时,有贷款本息未还清者,按应给付金额,借记本科目,按未收回的保户质押贷款本金,贷记“保户质押贷款”科目,按欠息数,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交费宽限期内发生死伤医疗给付时,按应给付金额,借记本科目,按投保人未交保费部分,贷记“保费收入”科目,按欠息数,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03 满期给付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人寿保险业务的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的满期保险金。
  二、发生满期给付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满期给付时,有贷款本息未还清者,按给付金额,借记本科目,按未收回的保户质押贷款本金,贷记“保户质押贷款”科目,按欠息数,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交费宽限期内发生满期给付时,按应给付金额,借记本科目,按投保人未交保费部分,贷记“保费收入”科目,按欠息数,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04 年金给付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年金保险业务的被保险人生存至规定的年龄,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的给付金额。
  二、发生年金给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年金给付时,有贷款本息未还清者,按给付金额,借记本科目,按未收回的保户质押贷款本金,贷记“保户质押贷款”科目,按欠息数,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11 退保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人寿保险业务按合同约定退还给被保险人的保单的现金价值。
  二、支付退保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支付退保金时,有贷款本息未还清者,按给付金额,借记本科目,按未收回的保户质押贷款本金,贷记“保户质押贷款”科目,按欠息数,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21 分出保费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分出分保业务向分保接受人分出的保费。
  二、公司发生分出分保业务,按分保业务账单中标明的分出保费等项目金额,借记本科目和其他有关科目,贷记“分保业务往来”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22 分保赔款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分入分保业务向分保分出人支付的分保赔款。
  二、公司收到分出公司发来账单时,应按账单中标明的赔款、费用等项目金额,借记本科目、“分保费用支出”等科目,按账单中标明的保费等项目金额,贷记“分保费收入”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分保业务往来”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24 分保费用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分入分保业务向分保分出人支付的各项费用等。
  二、公司收到分出公司发来账单时,应按账单中标明的费用,赔款等项目金额,借记本科目、“分保赔款支出”等科目,按账单中标明的保费等项目金额,贷记“分保费收入”等科目,按期差额,借记或贷记“分保业务往来”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331 手续费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支付给受其委托并在其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人的手续费。
  二、公司发生手续费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手续费”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32 佣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支付给专门推销寿险个人营销业务的个人代理人的佣金。
  二、公司发生佣金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佣金”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41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应由保费收入负担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公司按规定计算应负担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税金及附加种类或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51 营业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在业务经营及管理工作中发生的除手续费、佣金支出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防预费、电子设备运转费、安全防卫费、坏账损失、企业财产保险费、邮电费、劳动保护费、外事费、印刷费、公杂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职工工资、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税金、会议费、诉讼费、公证费、席位费、咨询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社会统筹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取暖费、审计费、技术转让费、研究开发费、绿化费、董事会费、车辆使用费、住房公积金、上交管理费、银行结算费、同业公会会费、学会会费等。
  二、发生各项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61 利息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借入短期借款、拆入资金、长期借款等所发生的利息支出。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和为建造固定资产而借入的长期借款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利息,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发生短期借款或拆入资金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经营期间发生的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关的长期借款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62 保户利差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经营人寿保险业务实际支付给保户的利差。
  二、期末,按精算部门计算的应支付给保户的利差,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保户利差”科目;实际支付时,借记“应付保户利差”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71 其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咨询服务、代理勘查、转让无形资产等发生或结转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
  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应交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发生其他支出或结转有关成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无形资产”、“应交税金”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支出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501 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由于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并已提出保险赔款以及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保险赔款而按规定提存的未决赔款准备金。
  二、本科目应设置“已提出赔款的准备金”和“未提出赔款的准备金”两个明细科目,并按险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期末,公司按规定提存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未决赔款准备金”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502 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财产险、意外伤害险、健康险业务按规定提存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二、期末,公司按规定提存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511 提存长期责任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再保险、长期工程险等业务按规定提存的准备金。
  二、期末,公司按规定提存的长期责任准备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责任准备金”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512 提存寿险责任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人寿保险业务为承担保险期内的责任而按规定提存的准备金。
  二、期末,公司按规定提存的寿险责任准备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寿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513 提存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长期性健康保险业务按规定提存的准备金。
  二、期末,公司按规定提存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521 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
  二、公司按规定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借记本科目,贷记“保险保障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险种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601 营业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院校经费、固定资产盘亏、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捐赠支出、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
  二、发生营业外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固定资产清理”、“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营业外支出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701 所得税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
  二、公司应采用应付税款法计算缴纳所得税。按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实际上缴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期末,应交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8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和年度财务报告报出前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公司由于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由于调整减少或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作相反会计分录。
  经上述调整后,应同时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作相反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三、公司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应当调整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或上年实际数;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报出日前发生的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应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第四章 会计报表及编制说明

  一、会计报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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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   会计报表名称       │  编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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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保01表   │资产负债表           │季报、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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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保02表1  │财产保险公司利润表       │季报、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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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保02表2  │人寿保险公司利润表       │季报、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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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保02表3  │再保险公司利润表        │季报、年报
────────┼────────────────┼──────────
会保02表附表1│利润分配表           │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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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保03表   │现金流量表           │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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