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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经纪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八、监考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要认真执行考试规则,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自行决定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九、监考人员要遵守考场纪律,不得营私舞弊。

附件2:      保险经纪资格考试考场纪律

  一、考试人员不得携带除铅笔、钢笔、橡皮和简易计算器以外的其他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包括书籍、纸张和笔记本等。
  二、考试人员应在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入场前,须由监考人员查验身份证和准考证,对号入座。入座后,应将身份证(军人证)和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随时查对。考试铃响后,考试人员方可答题。
  三、考试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以后方可交卷。
  四、考试人员不得就试题的答案内容向监考人员询问。
  五、考试人员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或传阅他人试卷。对于违反纪律者,由监考人员在《保险经纪资格考试考卷启封、分发、回收登记表》上进行记录,按作弊论处。
  六、交卷后,考试人员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谈论。
  七、考试时间终了,考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卷翻放于桌面,待监考人员收卷完毕后,安静离开考场。严禁考试人员将考卷或答卷携带出考场。

附件3:  保险经纪资格考试考卷启封、分发、回收登记表

             (    年  次)

  一、考卷启封、分发登记:

┌────┬──────────┬───────┬──────────┐
│日期  │ 月  日  时  │考场学校名称 │          │
├────┼──────────┼───────┼──────────┤
│    │          │启封人签名  │          │
│ 考室  │          ├───────┼──────────┤
│ 编号  │          │启封人签名  │          │
├────┼──┬───────┼────┬──┴───┬──────┤
│试卷总套│  │试题卷总数  │    │签到参考人数│      │
│数   │  ├───────┼────┤      │      │
│    │  │答卷总数   │    │      │      │
├────┼──┼───────┼────┼──────┼──────┤
│实发试题│  │实发答卷数  │    │未发试题卷与│      │
│卷数  │  │       │    │答卷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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