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负责召集有关考试工作人员会议,解决有关考试问题。
三、负责组织考试报名,进行考生基本资料的录入,分发准考证。
四、负责分发监考材料,安排考场,选定监考人员。
五、负责组织巡考,监督考试纪律,及时处理考试中发生的意外事件。
六、负责领取、分发、回收和保管试卷及答题卡,组织专人阅卷。
七、负责在试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试工作总结上报中央电大。
八、负责落实保监会和中央电大安排的其他有关考试的工作。
附件3: 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程
为维护全国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的正常秩序,保证资格考试过程中的严格、规范,保障考试成绩的真实、准确,根据《
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在统一使用《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委托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组织资格考试的基本要求,现将资格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程序明确如下:
一、报名管理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上粘贴本人正面免冠一寸照片,同时上交2张同版一寸照片(准考证、资格证书各拟用一张),并与报名表装订在一起。每张照片背面必须写清报名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此外,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有关学历证明文件以备查验,并且提供身份证及有关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各一张。
(二)集体报名的,报名编号统一由保险公司填写,其中前4位数填写公司代码,后6位数填写本单位的报名流水顺序号。社会个人报名的,前4位代码暂按“行业机构”填写(《机构标准代码表》)见附件四)。
(三)各保险公司负责本公司参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初审,社会个人报名由各考点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核。
(四)各考点负责报考人员基本信息的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