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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发有关精算规定的通知

  (二)平均附加费用率不得超过下表规定的上限:

┌──────────────────────────────────┐
│           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              │
├─────┬─────────────┬──────────────┤
│交费方式 │ 两全保险、年金保险    │死亡保险、健康保险     │
├─────┼─────────────┼──────────────┤
│分期   │18.0%           │35.0%            │
├─────┼─────────────┼──────────────┤
│趸交   │10.0%           │20.0%            │
└─────┴─────────────┴──────────────┘

第五部分 团体人寿保险业务附加费用率规定

  八、保险公司在厘定团体寿险保险费时,各保单年度的预定附加费用率必须符合下列限制:
  (一)各保单年度预定附加费用率不得超过下表规定的上限:

┌─────┬────────────────────────────┐
│     │      期交保费预定附加费用率上限         │
│保单年度 ├───────────┬────────────────┤
│     │两全保险、年金保险  │死亡保险、健康保险       │
├─────┼───────────┼────────────────┤
│第一年  │15.0%         │30.0%              │
├─────┼───────────┼────────────────┤
│以后各年 │12.0%         │18.0%              │
└─────┴───────────┴────────────────┘

  (二)平均附加费用率不得超过下表规定的上限:

┌──────────────────────────────────┐
│           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               │
├────────┬──────────────┬──────────┤
│交费方式    │两全保险、年金保险     │死亡保险      │
├────────┼──────────────┼──────────┤
│分期      │12.0%            │18.0%        │
├────────┼──────────────┼──────────┤
│趸交      │8.0%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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